建设新农村构建思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农村人多面广、情况复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难点和重点所在。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也是一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过程。

实现科学发展是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农村的重要前提

人类社会发展史表明,贫困是造成社会不和谐的重要根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大农村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生活不断改善,但由于人口多、底子薄,农村生产力不发达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城乡差距拉大、农民增收困难、农民权益得不到全面保护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关键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立足农村实际,创新发展思路,实现科学发展。

坚持加快发展。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面对社会矛盾多发的态势,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社会矛盾,着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奠定坚实基础。应深入体察农民群众的意愿,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在大政方针和各项部署中,落实到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以发展现代农业、扩大农村就业、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城乡分配关系、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为着力点,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坚持协调发展。重点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统筹考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劳动就业、社会事业、行政管理等,调整和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一方面,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合理有序转移;另一方面,努力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把农村发展摆在优先位置,为农村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培育特色明显、优势突出、支撑力强的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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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土地纠纷问题。目前,有不少农民上访是由土地纠纷引起的。妥善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对于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应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坚持政策连续性;坚持多渠道解决人地矛盾;坚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特别是在农村土地征用问题上,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处理好宗族矛盾问题。一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宗族势力有所抬头,村里的计划生育、宅基地划分、干部选举等事务往往被个别大家族所控制,影响邻里和睦、农村发展和社会和谐。必须把正确处理这类问题作为构建和谐农村的一件大事来抓,在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时,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宗族势力,严厉打击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处理好干群关系问题。广大农村干部是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农村的领头雁。干部心里是否装着群众,是否坚持为农民群众服务,是干群关系是否和谐的关键。应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农村中发挥引领、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