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思考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是党中央在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对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领会这一论述的精神实质,认真落实“三个更加注重”的新要求,不断开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一、“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是党对新世纪新阶段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反腐倡廉新的实践。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党就提出党风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要从严治党,“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上世纪90年代,党确立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深层次矛盾诱发的腐败问题越来越多地凸显出来。十五大以后,党中央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反腐败治本工作力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十六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为从根本上防治腐败奠定了基础。
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从国际形势来看,我们仍将长期面对境外敌对势力的西化、分化,面对资本主义腐朽没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渗透。从国内来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在这个历史阶段,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新兴事物不断出现,利益矛盾复杂交织,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很难在短时间内完全消除,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曾发生的腐败现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有可能发生。同时,由于我们党长期执政,很容易使党内一些人产生脱离群众等倾向,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客观上存在腐败现象滋生的空间和漏洞。
这些特点决定了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复杂局面,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抓住了新的历史时期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和关键,是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
二、“三个更加注重”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反腐倡廉建设的前进方向和关键环节
“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对新世纪新阶段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着力点做了新概括,明确了从根本上治理和防止腐败重点抓什么、怎么抓的基本思路和方法,是一个环环相扣、有机统一的科学体系。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一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紧紧抓住改造主观世界、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品质、增强心理素质这个根本,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纪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大宣教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基础教育、国情省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之中,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使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廉政教育与情感熏陶相结合,党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方位的教育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规范行使。要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把可以由市场决定的资源分配交由市场调节;要建立健全程序规则,明确用权界限,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保证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法规制度体系。要坚持用制度建设推动工作,靠制度创新解决问题,以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在制度建设中,应当特别注意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新情况、新规律,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保证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坚持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既重视基本的法规制度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既重视单项制度的建设又重视制度的配套与协调,使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形成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