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调研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优化社会环境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和谐汉南

汉南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关怀和关爱青少年,为青少年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紧迫的任务。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环境,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就“全区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与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进行了多次座谈。现就如何净化、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如何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参考。

一、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现状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各学校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第二课堂活动,学生法律素质普遍提高;全区33所中小学校均落实了“一校一警”制度,成立了警校共建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了法制副校长27名,有15所学校还配备了城管副校长,并定时定期开展教育活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互相配合,共同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初步形成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三位一体”的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区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有了一定的改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学校、家庭、社会三者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缺乏合力。表现为,学校讲一套,家长讲一套,在社会上看到的又是一套,教育口径相互矛盾,让青少年无所适从;教育责任不清,价值导向扭曲,部门配合难,共同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的有效机制还未形成。在校青少年的品行可谓问题多多,上网、抽烟、喝酒、打架、偷盗、擂肥、早恋、结帮等劣迹恶行屡见不鲜甚至有逐渐蔓延之势,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发生的前兆,给学校、家庭、社会带来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影响,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深刻的反思。

二是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缺乏长效管理机制。由于利益的驱动和部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职能的缺失,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屡禁不绝、黑吧经营现象仍然存在,即使经整治也容易反弹,家长对此既恨但又无可奈何。发生在我区某中学的一位在校学生因迷恋网络而逃学“泡吧”达7个月之久,学校、家庭毫不知情,网吧的未成年人准入机制形同虚设,后经媒体曝光后才引起社会的关注,由此可见,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消极因素不容忽视,建立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已是迫在眉睫。

三是部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法制教育难有时效性。在应试教育大环境影响下,在中考、高考指挥棒影响下,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分分是学生的命根,考考是老师的法宝”这一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重智育、轻德育,重成绩、轻能力现象依然普遍存在,造成在学校“智育”是硬指标,“德育”是软任务,使学生的法制教育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导致法制教育流于形式,难有时效性。

四是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不容乐观,综合治理机制有待加强。学校周边的一些个体工商户把学生当作摇钱树,将香烟拆散零售给学生,甚至容留旷课的学生抽烟、喝酒、赌博;无照经营的小商贩,在学校门前出售不卫生食品,对学生的健康构成威胁;大量的学生在放学后进入网吧,沉溺于聊天、游戏,荒废学业;学校周边居民将空闲的房屋出租给学生,少男少女们将此作为聚集地,谈朋友甚至同居,等等。这些问题虽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进行过专项治理,但效果不明显,主要是在整治上仍然存在着主管部门一家唱“独角戏”,少数行政主管部门甚至“重收费、轻管理”,缺少其他相关部门的参与和配合,缺乏综合治理机制。

五是社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与教育基本还是空白

这些问题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环境的影响。“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古训,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来说是适用的。当代青少年的生活环境是一个开放式的环境,随着社会的转型、体制转轨和开放程度的扩大,青少年受价值观多元化的影响,缺乏精神支柱和主流思潮,一些不良的风气和不健康思想,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不容低估,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二)学校教育的偏向。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摇篮,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与学校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如何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不少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还存在着严重问题,在办学方向、治学方法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向。一是片面追求升学率。应试教育的压力使学校不得不追求升学率,以提高影响,扩充生源,给学生在学习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调研第2页

和思想上带来许多负效应,被划为“另类”的学生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极大伤害,破罐子破摔,有的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二是重智育,不重视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造成不少学生思想品德“滑坡”,有的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缺乏对后进生和差生的关怀和帮助,多有批评少有鼓励,有的学校和老师甚至对这部分学生采取“放任”式教学,导致部分学生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辍学,过早地流入社会

(三)家庭教育的误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教与家风对孩子的心理及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溺爱型”的家庭教育往往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贫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高压型”的家庭奉行棍棒政策,在这种高压下,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性极大;“放任型”的家庭教育,对孩子无力管教或放任不管,使他们失去家庭温暖,造成孩子的性格孤僻冷漠,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单亲型”的家庭由于家庭结构不健全,使青少年缺乏正常的家教氛围,他们的心理和生理受到严重的影响。

(四)综治合力的不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约束,食品卫生、饮食摊点、占道经营、文化图书等管理分属不同部门负责,卫生责任制、食品准入制、过错追究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或者没有照章执行。责任不具体,多头管理,没有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在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上往往是一阵风,突出时有一定效果,特殊阶段一过,又容易死灰复燃。

(五)管教制度的缺失。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无业人员在我区青少年犯罪中占据多数。近三年(20xx年至20xx年)来受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无业人员有67人,占受理青少年犯罪总人数的83.3。九年义务教育后,使一批初中毕业没有升入高中的未成年人脱离学校,流向社会,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难以就业或不愿从事体力劳动而成为社会无业人员。因社会管理的缺位,无业青少年成为犯罪的高危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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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树立正确家庭教育观念。区政府要大力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通过评选“五好文明家庭”、“优秀职工”等各项活动教育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克服和纠正简单粗暴、娇惯溺爱和放任自流等不良教育方式,教育子女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优良作风,克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懒惰、懒散习惯,塑造良好的生活、作风性格,对不正当的欲望和需要,要耐心细致地加以引导。

三是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帮教功能。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一方面要组织社会闲散青少年有序外出务工,防止盲目外出,另一方面要加强外出务工青年的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法制观念和思想道德文化素质。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帮教社区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把“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于帮教全过程。各级综治办、公安、司法、工商、工、青、妇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帮教工作网络,明确要求实施“一把手”责任制。

总之,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健康、和谐、稳定的社会法制环境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只要学校、社会、家庭各负其责,相互监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证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绿色环境就一定能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