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理念下财政支农转型分析

摘要。近年来,我国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财政支农资金总量不足的情况下,支出结构失衡既过度干预了市场、分散了财力,也影响了财政自身职能的实现。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下,财政支农必须实现转型,即实现财政支农由主体地位向主导作用、政府包办向多方参与、注重财力支持向注重政策支持的转变。财政支农转型的实施路径应是把握农村、农业的发展规律,把握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把握财政支农支出的方向及力度。

关键词:财政;支农资金;转型;市场调节

近年来,政府财政支农显现出包揽过多的问题,干预过度既未能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又使财力分散影响财政职能的有效发挥。因此,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下,财政支农必须实现转型,应在尊重市场机制的基础上,重视发挥财政支农的导向作用。实现财政支农由主体地位向主导作用、政府包办向多方参与、注重财力支持向注重政策支持的转变。对于涉及“三农”的资金问题,首先应考虑能否由市场解决,市场解决有困难(即由于无利润、非排他性等原因而减弱市场机制作用),财政辅助解决;市场难以解决的,再完全由财政解决。政府“有形的手”与市场“无形的手”紧密配合,将政府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进而发挥财政支出应有的作用。

一、财政支农政策实施的成效与不足

2003年起,国家财政逐年加大支农政策措施的力度,支农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若按财政预算收支体系划分,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支出政策,主要方式是投资、补助、补贴等;另一类是税收政策,主要方式是轻税、减税、退税等。按财政支出优惠科目划分,主要有八方面的政策:财政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进步、粮食生产、生态建设、抗灾救灾、扶贫开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深化改革。按农业、农村、农民三方面划分,约有16大类40多个科目。

(一)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取得显著成效

财政支农政策实施以来,农业经济持续发展,农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初步显现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的效果。首先,财政增加投入,农业发展态势良好。一是农业生产条件变化显著二是有效灌溉面积不断扩大三是粮食产量直线上升四是农业总产值逐年增加。其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迅速发展。一是农村面貌日新月异。具体表现在:街道得到治理,危房得到改造,部分地方建起了成片的新式民房,原来破旧的面貌发生很大改变。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不仅农村用电、用气得到保障,而且人畜饮水基本得到解决三是道路交通明显改善,农民出门难的问题在条件好的地方已不复存在四是农民子女上学义务教育不收费,不仅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全部免除,贫困生还能得到国家财政的补助五是农村看病费用降低。随着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普遍建立,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等,农民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六是农村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农村普遍建立了垃圾处理站,农村脏乱差的现象大大减少,特别是新农村更加卫生、干净、整洁。七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普遍建立,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八是农村文化事业迅速发展。目前,农村基本建立了文化站、科教站、图书室,部分农村还建立了青年活动站、老年活动站、健身房、体育馆、游泳池等设施,农村文化生活越来越丰富。最后,农民收入不断增加。一是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不断提高二是农村居民家庭平均百户拥有的主要生产性固定资产数量方面,如汽车、大中型农用机械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二)财政支农政策实施的不足

首先,财政支农普惠式补贴政策目标与效果不一致。财政支农政策应惠及每位农民,但需要在如何惠及上下功夫。当前,普惠式补贴政策已出现效益递减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的积极性,同时也给财政带来压力和被动性。如,在粮食直补制度上,农民按土地承包面积和人头直接发放“津贴”,不管耕种与否、产量高低、在乡务农还是在外打工,凭证均可领到等额的补贴。补贴发放的本意是为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但在实践中,政策效果并未体现出来。实践证明普惠制逐渐失去了政策的激励作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发生递减。如果不加以完善,种粮农民的积极性难以持久。其次,财政支农资金投向过于分散。农业的多功能性决定农业发展既要考虑食物供给、生产资料供给、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效应,又要考虑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等多个方面,这决定农业发展政策必然同时确定多个目标。由于政策目标呈多元化,资金需要通过多个不同功能的部门去实现,这导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需针对每项政策设立目标和资金分配,使资金的使用过于分散。具体表现在:一是补贴项目多,资金过于分散。目前,财政对“三农”的补贴共包括3大方面16大类40多个科目,百余种单项补贴。二是补贴资金渠道多,形成多头管理。目前,表现最突出的是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和农口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内部机构之间在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上尚未形成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基本上是各自为政,导致资金到位率低、挤占挪用现象普遍,违规违纪现象在各部门、各领域都有发生,使规范的管理监督机制难以有效形成。近年来,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资金由各部门管理,各部门对政策的具体理解、执行和资金使用要求各不相同,难以有机整合起来,也存在交叉重复的现象。三是补贴成本高,不利于监管。以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为例,存在大量非法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在县乡中,非农民和农民是混居的,非农民可以套用农民的惠农资料享受补贴。最后,财政支农政策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长期以来,各级财政投入一直是农业现代化的投资主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的政策不足,已有的财政政策发挥的作用也不充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资金急剧膨胀,社会投资过热的现象长期存在,而投入到农村农业方面的资金虽有一部分但数量有限,这与财政政策有密切的关系。我国是农业大国,各级财政收入虽然大幅增加,但仍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仍需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使农业现代化资金来源形成稳定增长机制。但因财政政策缺位,一直未能形成农业现代化资金来源稳定增长机制,这不仅反映在社会资金投入缺少,也反映在财政投入年度间的不均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资金、国际资金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调动社会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是今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要任务,财政应通过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调动投资方的积极性。

二、实施财政支农转型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协调政府与市场两种调节手段的关系

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自发调节是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两个重要方面。必须摆正两者之间的关系,要尊重市场规律、遵循市场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政府调控要以市场运行机制为基础,只能诱导市场行为,而不能干预市场正常运行。正如政府可以影响价格,但不能破坏等价交换原则。财政支农转型,首先,应退出市场机制正在发挥作用的层面,以避免对市场形成干扰。其次,应利用市场机制对市场行为进行诱导。目前,财政支农支出中,针对农业生产上下游企业直接或者间接的补贴较多,如种子、农膜、农机等生产资料购置补贴,仓储企业的亏损补贴等,甚至涉及消费领域的家电下乡补贴。部分补贴是直接发放给农民的,但最终受益者却是农业上下游生产企业。这些补贴,有悖于财政公平原则,造成不公平竞争,扭曲了市场环境。享受补贴的企业往往容易产生依赖性,在某种程度上忽略经营管理,形成大量的政策性亏损(如某些粮食仓储企业);未享受到补贴的企业,往往把功夫花在如何“上补贴目录”方面,而不是把功夫花在强化管理、提高质量、树立口碑、惠农方面。因此,这种补贴在某种程度上干预了市场本身的运行机制,是弊大于利的,这种局面必须转变。

(二)有利于发挥政府扶持和市场导向的协同作用

强调尊重市场机制,退出市场能够自发调节的领域,并不是要放手不管、推卸责任,而是要尽量利用市场调节功能,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在农村,农业遭灾、农民生病是农民家庭致贫的两大主要因素,因此农村保险对农民非常重要。农民从农村转移出来,兴办实业,资金成为瓶颈,因此农村金融对农民也非常重要。传统解决办法是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1]政策性金融,即由财政投资。这种政策性经济实体,最终都避免不了政策性亏损,成为财政的包袱,进而形成恶性循环。因此,政府应善于运用财政支出的“杠杆”作用,撬动民间资金进入农村金融、[2]保险及科技、教育等急需资金的领域,让民间资金成为投资主体,以腾出财政资金用于调控市场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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