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泥头车管理规定
一、地方性文件:
1、市安委会《关于转发市泥头车整治办关于开展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2012〕13号),2012.12.24印发
2、市泥头车整治办《关于印发深圳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深泥安管〔2013〕6号),2013.3.11印发
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通使用“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的通知》(深建质安〔2013〕62号),2013.4.10印发
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落实“两牌两证”制度进一步加强工地内泥头车安全管理的通知》,2013.5.6印发
5、市泥头车整治办《深圳市罐式车辆安全管理“两牌两证”实施办法》(深泥安管〔2013〕10号),2013.8.6印发
6、市泥头车整治办《关于下一阶段对列入整治范围车辆开展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意见》(深泥安管通〔2014〕33号),2014.11.26印发
7、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化落实工地内和搅拌站内泥头车和槽罐车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建质安〔2014〕155号),2014.12.16印发
二、文件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工地内和搅拌站内的泥头车安全管理,落实泥头车“两牌两证”(“两牌”是车辆号牌和档案号牌,“两证”是驾驶证和备案合格证)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实际,文件规定: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督促已在本工程备案承接土石方外运业务的运输企业按照“两牌两证”实施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泥头车“档案号牌”等有关手续。对未按时取得相关合法资质和号牌的运输企业及泥头车辆,按照市泥头车整治办的统一部署要求,自2013年5月10日起,不得进入工地从事土石方运输业务。
2、各新建工程办理土石方运输合同备案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合法资质和取得“档案号牌”的运输企业及泥头车承担土石方运输业务,并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通使用“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的通知》(深建质安〔2013〕62号)要求,填报土石方工程和运输企业及泥头车相关信息。
3、各在建工地要进一步落实泥头车台账管理制度,设置专人核查进出工地泥头车,登记车辆进出工地时间、“档案号牌”等信息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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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地出入口安装有监控摄像头和醒目标语宣传,实时监控泥头车进出工地情况,并留存视频信息备查,视频影像资料保存不少于1个月。工地加强对泥头车装载情况和冲洗保洁情况的管理,严禁无“两牌两证”车辆或列入整治违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泥头车超高装载、无覆盖、没清洗带泥上路等。
三、信息备案:
1、凡属市住建局项目管理权限的、含土石方专业工程且土石方需外运的建设工程,在申报施工许可手续的同时,施工企业应当将土石方运输合同报市住建局备案。
2、在建设单位网上报建成功后,且办理土石方运输合同备案和施工许可手续前,施工企业应在“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上填报工地土石方运输单位和泥头车相关信息。填报程序如下:
2.1、施工单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www.xiexiebang.com)的“建筑业企业及人员网上申报系统”,点击“土石方信息管理”栏目后,填写建设工程、土石方运输单位和泥头车等信息。
2.2、打印《运输合同附件——泥头车信息》(该表格作为土石方运输合同的附件)。
3、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上填报工地土石方运输单位和泥头车相关信息成功后,15日内携相关资料到市住建局业务办理中心办理土石方运输合同备案手续。
4、如工地泥头车信息发生变化的,施工单位应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变更相关信息,打印《运输合同附件——泥头车信息》并加盖合同双方公章后,及时携该表格到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办理泥头车信息变更手续。
5、土石方运输合同备案手续完成后,泥头车信息将在市住建网站的“专题专栏”(http://www.xiexiebang.com/ztzl/sdlj.aspx。type=42)的“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栏目中公布,并作为执法监督机构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四、现场管理:
1、工地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合法资质和取得“档案号牌”的运输企业及泥头车承担土石方运输业务,签订土石方运输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参与本工程土石方运输车辆的数量、车辆号牌、档案号牌等信息,并附相应证件复印件,同时将上述资料留在施工现场备查;
2、无“档案号牌”和四轴及以上泥头车不得进入工地从事土石方运输;
3、无“档案号牌”的槽罐车不得进入工地;
4、驶离工地的泥头车不得超平斗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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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地出入口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冲洗设施将泥头车和槽罐车冲洗干净,严禁未密闭化、车体不洁、车轮带泥、车厢外挂泥的车辆驶离工地;
6、工地应当建立泥头车和槽罐车进出工地台帐,设专人核查进出工地车辆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登记车辆进出工地时间、车辆号牌和档案号牌等信息,并监督驶离工地的车辆做好保洁措施;
7、工地出入口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24小时不间断监控出入口情况,视频数据留存不少于1个月。
五、违规处罚: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罚:
1.1、对违反管理要求的,应责令工地立即整改,给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指注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主任,下同)黄色警示一个月;
1.2、再次违反要求的,责令工地停工整改,给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黄色警示三个月;
1.3、第三次违反要求的,除责令工地停工整改外,给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红色警示两个月。
2、公司对违反管理规定的项目承包人的处罚:
项目承包人除全部承担第五条第1项的相关违规处罚外,公司还需根据项目承包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和《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对项目承包人作出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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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泥头车安全管理制度泥头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泥头车运输管理,营造良好城市道路运输秩序和整洁的市容环境,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施工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泥头车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封闭要求。使用密闭或篷布包裹、袋装等封闭措施。
2.车辆驾驶室两侧喷涂车属单位名称、驾驶室核载人数及核定载质量。
3.车辆侧面及后下部安装防护装置。
4.车身侧面和后部应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身反光标识,车身后部号牌应喷涂放大字样。
5.泥头车运输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装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按文明施工要求,实施封闭围挡、出入口硬地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泥头车驶出工地,须经过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的洗车槽和车辆冲洗设备对车轮、车身进行冲洗干净,不得污染路面。
2、泥头车运输人员应当检查车辆装载及封闭情况,运输沿途不得泄漏、洒落、飞扬。泥头车运输应当按规定的地点倾倒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
3、泥头车运输须按照市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在禁行时间不得在禁行范围内通行。
4、严格泥头车定期检验和维修保养。所有泥头车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未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异地牌照的泥头车必须持车辆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检验合格证明到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备案;所有泥头车必须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强制性的保养、检测,并到公安交警部门验车,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泥头车保养、检测的书面记录由保养、检测机构加盖公章,并保存三年。
5、严格绩效考核,制定加强泥头车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开展泥头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泥头车安全生产执法等工作的情况纳入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认真予以考核评定;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对泥头车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追究,做到事前明责、事中查责、事后追责。
6、制定泥头车管理台账,做到每一辆泥头车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对持有的“两牌两证”进行及时登记,不落下一人一车。请各项目部按照本制度严格执行。
平湖医院新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第三篇:合伙经营泥头车协议书合伙经营泥头车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合伙人在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的规定,甲乙丙三方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伙人自愿购买中国重汽自卸车以何海涛(甲方)名字挂靠在南宁市“南宁荣开升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牌号“桂a—c5669”自卸泥头车。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二、出资:甲乙双方各出资12.5万元(大写:壹拾贰万伍仟元整)甲乙双方共同贷款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总投资45万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聘请丙方为专职司机,丙方如能长期任职,在该车总额投资人民币45万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成本收回之后,按每年年终结算,可享受利益收入纯利三分之一(即33%)利益分红但无拥有该车所有权,如丙方不能坚持到成本回收前离开,只能按聘请司机工资结算。
五、该车在投资成本回收后四年内(含四年整),丙方无权参与该车变卖、转让,如有特别情况变化,该车需变卖、转让,只能由甲乙双方决定并享有利益,丙方合同同时终结该车在投资成本回收后四年后,丙方可享受股车三分之一权益。
第四篇:工地管理规定工地管理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按期、保质顺利交工,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1、每周五下午2。30召开工地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总工、主管生产经理、质检员、安全员等参加;每周例会前一天下午上报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无故不参加会议人员罚款200元,迟到者罚款100元,迟到超过10分钟按不参加会议处罚。
2、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各工序检验批次,不经甲方、监理验收,私自用于工程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一次罚款1000-2000元。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得隐瞒处理,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在工地抽烟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在工地出现随意大小便,每一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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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8.10.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10.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9.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