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思考和认识

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呈现着强劲的跃进势头,这得益于中央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我们必须思想革新,并从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来突破资源环境的现实瓶颈约束,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物资消耗低、环境破坏少、人力资源优势能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基于这一思路,我从自己熟悉的建设领域角度,深刻认识到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节能多的原则,谋求多元发展。根据生态环境和消费消耗方式的趋势,探讨改革建筑产品价格机制和生产结构体系,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大力促进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强化环境整治力度,积极改造公益公共建设领域原有陈旧设施,倡导兴建适合人居城镇,善待地球、善待自然,造福社会、造福子孙。

一、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政策引导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首先应从政策指导思想上确立人与自然完全可能和谐相处的理念,然后逐步形成自觉自愿的环境意识,逐步建立一套政府立法,舆论支持的战略性强制循环经济制度,以及具有区域特征,着眼环保的扶持性调剂循环经济制度,还要有鼓励科研、院校、企业等产学研单位实施创新的经营性双赢(或多赢)循环经济制度,积极提供人力、物力、财政和信息支持的专利性循环经济制度,从而有效推动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恒久健康发展。

政府立法、战略性强制循环经济制度的现实意义,在于期望从法律范畴内尽快出台一部《循环经济法》(或草案),使千百年来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经济活动中,长期习惯的单向线性物流规律:即资源开发利用——生产或生活消费——废弃物处理或污染物排放,通过政府立法和宣传,改变为资源开发利用——制造产品、建设工程或生活消费——废弃物回收、处理或再生资源开发利用的反复循环物流规律,能够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变废为宝、节约资源能源,保护自然环境,谋求最大限度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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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构建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不仅体现了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和谐发展需要,也体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发展需要,这是人类经济活动中政策对客观制约和主体选择的统一,是循环经济在政治层面上推动体制改革、落实民主权利、健全规章制度、促进经济有序发展的重要政策导向。

对于推进环境友好型的和谐世界战略,则可以将中国经济的能量与和谐世界理念辐射出去,抵制西方发达国家“唯我独尊”的霸权行径,这也渗透着“以和为贵”的中国文化色彩,可以在和平发展的动态过程中,重新整合人类文明所有的健康因素,建立国际上的平等互助、民主协商、共同繁荣的世界新秩序。最近,国外一些媒体对此也提出了一些值得警示的信息,如美国《商业周刊》就说:中国的确创造了经济增长的神话,但也迅速成为生态荒原,是全世界烟雾、酸雨、河湖污染及森林过度砍伐的最严重地区之一,因此导致的生产力损失和生活质量下降的健康支出,每年造成约2000亿美元的损失,相当于中国gdp总值的10%。但也要看到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中国创造1美元gdp总值的能源消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多,是美国的4.7倍、德国的7.7倍、日本的11.5倍。所以有必要通过政策措施来改变现状。加拿大艾伯塔大学环境专家江文然说得好:“世界要么得益于一个负责任的崛起的中国,要么受害于以大气和环境为代价继续追求利润的中国。”又如美国《纽约时报》近日以“不那么美好的土地”为题,提出了对中国环境影响的隐忧,所举出的事例,都值得我们深思。

二、人和自然生态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