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200

江西省东江源头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十一五”规划(2005—2010)

(草案)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

赣州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一月

目录

一、东江源头区域生态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概况

(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二、东江源头区域“十一五”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奋斗目标

三、东江源头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实施步骤

四、实施以“青山绿水”为重点的九项生态工程

(一)生态林建设工程

(二)水土保持工程

(三)矿山生态恢复工程

(四)生态农业工程

(五)防洪、饮水工程

(六)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七)生态旅游工程

(八)生态移民工程

(九)生态环境预防监测与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工程

五、东江源头区域“十一五”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创新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机制

(二)提高认识,广泛宣传

(三)建立和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责任制和监管体系

(四)广泛筹集资金,加大投入

(五)处理好“五个重大关系”,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六)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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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态环境的统一监管能力比较薄弱

东江源生态功能保护区涵盖寻乌、安远、定南三县,区域面积3502平方公里,目前监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缺乏一个统一协调的管理机构,还没有形成有针对性的管理机制和相应的政策法规体系;二是监管技术、手段落后,无法及时准确提供源头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难以从根本上保障东江源头区域生态服务功能的有效发挥

尤其应该指出的是,目前投入机制不适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需要,治理保护总体上进展缓慢。此外,可持续发展意识不强,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也影响和制约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进程。加快东江源头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必须在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抓住根本性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