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两级供水工作意见

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饮用水质量,加快全县城乡一体供水进程,解决城乡饮水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县区域供水规划》和《县城乡饮用水安全工作2010-2012年实施方案》精神,现就建立全县镇村两级供水体制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实施区域供水工程为契机,整合县域供水资源,理顺供水经营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一体运行、分层负责、产权明晰、管理到位、权责统一、良性循环的供水管理体制。县政府和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县水务有限公司,负责水厂制水、县通镇一级管网铺设和镇级以上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各镇区负责镇级供水公司组建、镇村原有水厂处置、镇通村和村通户二三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以及镇级以下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县水务有限公司对镇级供水公司实行业务指导,镇级供水公司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各镇区原有供水企业的制水设施进行检测和综合评定,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制水标准的作为应急设施予以保留,其余一律关闭,以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推进步骤

根据《县城乡饮用水安全工作2010-2012年实施方案》以及全县区域供水实施规划,千秋、海通、兴桥、盘湾、特庸、洋马、黄沙港、合德、经济开发区和港经济区等10个镇区,于2011年12月底前完成镇级供水公司组建、原有水厂处置和二三级管网同步配套工作,其余镇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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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操作,稳步实施。各镇区及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吃透文件精神,按照政策规定和推进步骤,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兼顾各方利益,增强工作透明度,妥善处理好各类矛盾和遗留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对镇村原有水厂处置工作进行跟踪督查,严防以不正当手段虚增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3、加大投入,强势推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群众参与的原则,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多元化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投融资机制。各镇区要设立专项资金推进镇村二三级管网配套和原有水厂处置工作,县政府设立饮用水安全工作专项资金,严格履行事前申报、事后核定程序,对镇村二三级管网配套和原有水厂处置实行“以奖代补”,凡按时序要求处置水厂到位、成立供水公司,并完成镇村二三级管网配套的,经县区域供水工程指挥部牵头水利、监察、财政、审计联合考核合格后,按非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区每户300元、项目区每户100元的标准给予“以奖代补”。

4、强化考核,明确责任。各镇区要从安全供水大局出发,建立镇村二级供水体制,做好辖区内持续安全供水,遇有重大供水安全问题必须及时向县区域供水工程指挥部汇报,如因主观原因造成供水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区域供水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分解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加强督查指导,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按序时进度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