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制度汇编
机关效能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一、学习制度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以及经济、法律、科技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要坚持自学为主,并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的时间和内容由机关党支部或组织办确定,由机关党支部或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每月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2天,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
3、在学习中,干部职工应自备学习笔记本,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季度由组织办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情况将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4、各办公室每月要办一期工作简报,全年要撰写2篇以上调研文章上报主管部门和党政综合办公室,力争上党报党刊。党政办每季度考核通报一次,凡完不成任务者取消评先表模的资格。
二、工作制度
5、机关上班实行双休日制,作息时间以党政综合办公室的通知为准,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或早退,不准擅自离岗或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若有违反,发现1次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由纪委查处。
6、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上岗(根据每个人的职务、职责和工作任务,由党政办统一制作工作牌),每个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妥善处理日常事务,搞好工作上的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7、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三制”管理。即一是去向报告制,党政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有事或下乡,必须给党政办告知去向,由党政办当班人员做好去向登记,便于工作联系。长期外出又不告之去向的,按旷工论处。二是领导查岗制,由党政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做好查岗记录。三是考勤公示制。考勤实行一月一汇总,除联络组干部外,全体机关干部的考勤情况与年终补助挂钩,并予以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8、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纪律,顾大局、识大体,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凡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任务,必须服从统一调配,无故缺勤者按旷工论。
9、全体干部职工要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娱乐活动要做到健康文明,严禁赌博,严禁汹酒,严禁吵架闹事,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若有违反,严格按党纪、政纪的规定查处。
三、请假制度
10、上班实行双休日制后,特殊情况或有大型活动不能双休的,由党政办提前通知,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听从安排,无故缺勤者,按旷工论。
11、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必须请销假并办理请销假手续,由党政办负责做好请销假登记,请销假记录要做到登记准确,情况明白。
12、请假必须按程序审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请假由书记、常务镇长审批,各办公室工作人员和联络组干部3天以内的请假分别由分管领导、管片领导同意并报分管机关的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请假一律由书记、常务镇长审批。末经请假或超期不上班的,按旷工论。
四、会议管理制度
13、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由党政办负责承办,费用由政府列支,其他单位以党委、政府名义开会,必须经书记或常务镇长同意后方可召开,且费用由主办单位自行负责。
14、召开一般性工作会议,镇干部原则上在政府食堂就餐,其他人员在指定地点就餐,会议餐的标准每人每餐控制在15元以内;召开党代会、人代会、劳模会等重大会议,按党委政府研究的意见执行。原则上不安排工作餐,特殊情况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15、会议期间,机关工作人员和在三友坪有住房的,不安排住宿,其他参会人员的住宿费每人每晚控制在15元以内,原则上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16、开会实行签到制,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会,不准无故缺席,不准迟到或早退。若有违反,发现1次进行通报批评,发现2次责令书面检查并通报全镇或主管部门,发现3次的要严肃查处。
五、公文管理制度
17、上级来文、来电和发来传真,党政办要搞好签收分送。当班人员必须认真阅批并及时呈请相并领导阅示或转送相关部门办理,文件和传真还必须制作传阅单并将阅件作资料存档。领导阅批或转送相关部门后,党政办必须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落实。
18、本级党委、政府和党政办的发文,严格实行签发制度。党委文件、政府文件、党政办文件分别由书记、镇长和党政办主任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签发。所有发文,由党政办负责审核把关,未经审签的文件一律不允许发出。
19、单位以党委、政府、党政办名义发文的,先由单位拟定文稿,再交党政办审核,按照发文程序审签后进行,政府只出文件头,所需费用由单位自理。
20、所有文印材料,由政府文印室负责打印,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印的,原则上由党政办同意并指定地点,否则,由经手人自行负责,财务室不结帐。
21、文印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确保文印室正常运转,若有加班任务,必须加班到直至完成任务为止。原则上不对外打印,不对外收费,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审批。
22、文印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文印设备的管理,严禁任何人玩电脑游戏或搞娱乐活动,操作员必须按照规程操作,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凡人为造成文印设备损坏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印章管理制度
23、党委印章由组织办保管和使用,政府印章、党政办公室印章由党政办保管和使用,印章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若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24、党委印章、政府印章和党政办公室印章的使用。党委政府的行文、决定、人事任免、合同、项目、矿山开采等重大事项用章由书记、镇长审签后办理,其他事项用章由分管领导签后办理,日常事务用章由党政办主任按程序和规定办理。
25、印章管理员对盖章事项必须认真审定,不得随意盖章或,若因随意盖章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26、携带印章外出,必须做好领用登记,注明用章事由和用章时间,由经手人做好签领手续,并负责领用期间的一切责任。
七、接待管理制度
27、应由政府接待的,由党政办统一管理,在指定地点就餐,原则上由分管领导作陪,严禁多人陪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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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十三、附则
57、各办公室可根据本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58、党政办必须就车辆管理、接待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按月报告给主要党政领导和班子成员,切实增强机关管理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