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城市建设纪律意见

国务院通过的《关于支持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海西建设提供了重大的历史机遇,也为全面推进湄洲湾港口市中心区核心区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为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持续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为核心区建设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着力坚持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更新理念,努力在新一轮发展中做到“四个统一”:要坚持反腐倡廉与服务全局相统一,在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从全局角度来考虑和看待问题,保证执纪监督立足全局、融入全局、服务全局;要坚持严格执行政策与支持先行先试相统一,在依照法纪政策加强规范的同时,更加注重从有利于增强谋求发展的责任心、着力先行的主动性、落实决策的创新力出发,旗帜鲜明地支持先行先试,大力营造宜于创新、利于创造、便于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坚持严肃执纪与保护干部相统一,在依法查究消极腐败行为的同时,更加注重帮助党员干部涵养律己律行品格、增强勤政廉政意识、强化干净干事理念、提高抗诱惑抗腐蚀能力,促进事业顺利推进与干部健康成长的双赢;要坚持继承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统一,在持续好传统好经验好思路好做法的同时,更加注重立足新起点、顺应新形势、体现新要求,以新的思维、新的视野、新的举措加强和改进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的新成效。

(二)着力支持先行先试。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保护、激励干部统一起来,把严格执行纪律同支持先行先试结合起来。在严格执行法律和政策的同时,支持党员干部充分发挥独特优势,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措施办法,用好、用足、用活中央、省委和市委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鼓励大胆尝试一些新的措施、办法。要及时跟进研究先行先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清情况、区别对待、慎重处理。对先行先试中遭到诬告、错告的,要及时澄清、予以保护;对蓄意造谣中伤、打击陷害改革创新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先行先试中出现失误的,只要不违反法律、政策的原则精神,不违反规定的程序要求,没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应以吸取教训、督促纠正为主,不予追究责任;对先行先试中存在一定问题但可以不追究纪律责任或违纪情节轻微的,可采取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等方式,不再追究纪律责任。

(三)着力确保政令畅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中心区核心区建设全新起点,不断探索和拓宽服务发展的有效途径,促进相关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要把严肃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国务院《意见》、国家部委支持海西建设的政策措施、省市区《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涉台法律法规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决策落实。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失职渎职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不断提高党政机关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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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着力维护群众利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和群众观点,更加关注民生,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纠风工作“五卡一书”制度,为民维权、替民解忧;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促进基层站所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协调督促相关部门通过各种有效载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违章建房、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干部作风和办事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查究坑农害农、与民争利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商品质量、价格收费、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监管。

(七)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保稳定,凡事多把握政策精神,多讲求方式方法,多注重综合效果,决不能因为履职不当而给社会稳定添乱惹麻烦。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处理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以及群体性事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要从快从严查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通过调解、人文关怀、帮助教育后仍然继续扰乱社会秩序的,坚决依纪依法查处。要把执纪监督与社会和谐统一起来,既要坚决查处借加快发展之名贪污受贿、借项目建设之便中饱私囊、借征地拆迁之机虚报冒领或与民争利行为,又要把握好时机、力度和节奏,特别是对涉及企业的问题,要注意从有利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出发,从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出发,从有利于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出发,慎重使用暂扣、封存物品、冻结存款等手段,避免因执纪监督不当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八)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按照“四个对”和“四个提升”要求,自觉做到执纪者先守纪、监督者受监督,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要忠诚履责,坚持讲政治、讲党性,切实担负起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要尽心尽责,把心思花在做工作上,把精力放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多研究、多思考、多谋划,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好地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创出特色、亮点,形成品牌、典型。要勇于负责,敢于承担责任,用心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用心落实促进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用心办理群众关心的事情。要敢于问责,坚持秉公执纪,敢于得罪人,敢于加强监督,敢于问责问效,切实提高党政机关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