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现状及保护途径探究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现,人们对资源的需求量正不断增加,使得资源日趋枯竭,为了能够满足国家及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巨大资源,丰富的海洋资源得以大力开发,同时海洋资源中富含多种可再生资源,通过自然力量及机械设施的运用,将海洋能量转化为人们需要的各类资源,例如潮汐能、波浪能、水温能、盐度差能等。然而,随着海洋经济及资源建设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对海洋资源出现过度开发及浪费严重的现象,进而导致海洋环境污染日渐严峻,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海洋生态系统稳固性减退。因此,加强海洋保护工作已经迫在眉睫。

关键词:海洋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原则;保护措施

随着全球化生态系统对经济发展重要性的不断提升以及海洋环境的不断恶化,海洋环境的保护工作显得更为迫切。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已经被大众所广泛认知并渗透在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当中,这种环境保护观念主要体现在对海洋保护理论基础与实践的完善,适宜海洋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的建立与执行,立法体系的构建与制度的完善等过程,通过对上述基本理念的研究与分析,探究新时期海洋环境保护途径,为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一、我国海洋环境的保护现状

(一)海洋自然环境的现状。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复杂,位于处于亚洲东部、太平洋的西岸,领土南北跨越的纬度近五十度,大部分在温带,小部分在热带,横跨了温带、热带、亚热带三个气候带,四季气候交替十分明显,自然环境丰富多样。此外,我国的沿海岛屿众多,拥有6500多个沿海岛屿,海域面积约占300平方千米,海岸线长达3200多千米,其中大陆海岸线长达1800多千米,这使得我国具有丰富多样的海洋生态系统以及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海洋资源主要表现在石油、天然气、海洋矿产资源以及各类可再生海洋资源等。

(二)海洋环境保护制度现状。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人们环境保护意识越来越高,国家对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也越来越重视,各项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正在逐步被建立和完善。1982年国家已经明确颁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法,以法律的形式形成了制约行为,对海洋保护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2016年,人大委员会在已有的海洋保护法律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1)将海洋生态补偿条例以及生态红线保护制度设定为海洋保护的基本制度;(2)将海洋主题功能区规划作用及地位以法律的形式进行明确规定,进而使海洋保护主体功能的实施变得有法可依、有据可参;(3)加大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法律的形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制约。

二、新时期海洋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和标准不够完善。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多新兴事物也在不断涌现出来,各领域都在逐步创新改变当中。而我国目前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未能做到与时俱进,体系建设革新工作处于相对滞后阶段,有关的制度评估、环境监督以及体系管理尚不完善。现阶段我国海洋生态管理方面的建设标准主要体现在环境监测以及海域健康情况的评价领域阶段,对于生态整治修复以及修复后的效果评价、海洋生态系统功能建设及其存在的海洋生物多样化的评价标准却处于一种空白状态。此外,海洋生态红线管理、文明建设区和自然岸线环境保护及修复标准化建设工作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深化。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1]王燕,张志峰,姚子伟,高会.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标准化的现状、需求和建议[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8,35(4):36-39.

[2]陈亮.我国海洋污染问题、防治现状及对策建议[j].环境保护,2016,44(5):65-68.

[3]姚冠辉,魏凤,周洪,等.新时期中国科研机构标准化工作现状剖析和思考[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4,29(3):30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