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加强设施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一、建立健全基层设施农业服务体系
健全有效的技术服务体系是确保设施农业项目成功的根本保障。过去的发展教训告诉我们,没有及时到位的技术服务做保证,设施农业项目的发展就是盲目的。就会给农民带来巨大的投资风险,就会给国家项目资金造成巨大损失。为此,要求各乡镇场街必须建立健全设施农业服务体系,并加强管理和考核监督。
二、设施农业专职技术人员配备标准与管理办法
凡2009年新发展设施农业项目的乡镇场街,在强化现有乡镇场街农业技术服务站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可建立独立的蔬菜技术服务站),必须增加配备专职设施农业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配备,可从现有农业技术人员中选拔,也可以外聘有经验、有技术的成熟技术员,每名专职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规模以20—100栋标准化日光温室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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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县财政的设施农业服务体系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设施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考察与下乡指导交通费、资料费和奖励工资等项目的补贴。该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和县农经委共同管理与考核验收,由县农经委依据考核情况下拨兑现。
四、设施农业项目的考核验收与政策兑现。
2009年县政府对各乡镇场街的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行综合考评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政策兑现。综合考评验收的内容有四项。一是日光温室棚体与结构建设标准和质量必须达到要求标准;二是技术服务体系健全,技术员配备达标,管理规范;三是新建棚利用率达到100%(2009年8月30日前全部扣上棚膜,9月20日前全部定植栽苗);四是大棚管理规范,成功率高、效益好。各乡镇场街2009年新建的日光温室(含旧棚改)必须达到四项内容全部验收合格才能进行政策兑现。凡建棚质量、结构不合格;技术服务体系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达标;利用率达不到标准;管理水平差,成功率低的乡镇场街,县政府将根据县财政局和县农经委的验收结果,对不合格的日光温室不予兑现建棚补贴资金,不予兑现水电配套补贴资金,不予兑现技术服务体系补贴资金,县考绩办对设施农业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乡镇场街,取消该项目的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