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净化政治生态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心得体会:落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的主体责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发出通知后,各地区各部门都非常的重视,并且要求各地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为了预防干部“带病提拔任用。党中央把聚焦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列为主体责任,并坚持以预防为导向,好选人用人关,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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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须落实主体工作责任入手。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同时,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责任与干部的绩效考核、提拔使用、晋职晋级挂钩,严格推行责任查究,对各部门、各社区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在省、市、区考核中被扣分、失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

其次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的问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常抓不懈,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常态性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以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职责权限,实行追究责任的问责机制。

总之为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方向,确保抓主体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把制度规定落到实处,严肃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问责,以反映最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从而把有关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