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行政执法整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按照《黔南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黔南府法发〔2012〕2号)要求,为加强政府层级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提高执法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案卷评查工作任务
2012年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对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已办理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收费卷)、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梳理出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
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办、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档案局、目标办、人事局等部门组成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县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案卷评查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7月1日至10日)
1、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将本机关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办理结案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装订归档,列明目录;已受理或立案,但未办结的,拟写说明材料;
2、明确本机关参加案卷评查工作的机构、人员;
3、制定评查工作的激励办法和发现违法行为的纠正程序;
4、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将本机关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办理结案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目录于2012年7月10日前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自评阶段(2012年7月11日至31日)
1、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对照方案和省《2007年度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基本标准》(附件1)、《2007年度适用一般程序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基本标准》(附件2)及本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案卷评查基本标准》和《案卷装订办法》等开展评查工作,参照《县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附件3)或《县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表》(附件4)及其他行政执法类别业务标准对被评查案卷逐件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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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县政府法制办对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总结,于11月30日前上报省、州政府法制办公室。
四、评查工作要求
经过评查,对工作负责,案卷质量较好的,予以表扬或适当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案卷质量较差又拒不整改的,将追究相关承办人员责任;对严重违法行政、滥用行政职权、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评查工作组将根据情况提出是否实行错案责任追究的建议。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将按照《省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意识,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维护行政执法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