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城区园林绿化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城区园林绿化工作,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推进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生态型园林城市为目标,遵循绿化用材多样化、政府组织与全民参与相结合以及科学、生态、节约的原则,搞好道路绿化,建设精品绿化工程,改善城区绿化景观,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打造适宜人居和创业的良好城市环境,努力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二、主要工作任务

年我市城区计划新增和改造绿化面积30万平方米,共计栽植乔木3.04万株、花灌木14.6万株、地被及攀援植物29.5万株。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任务:

(一)城区重点绿化工程。主要实施华山三路、华山二路、嵩山三路、泰山一路绿化建设。共栽植乔木0.5万株,花灌木1.6万株,地被植物12万株,新增绿化面积5.3万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二)市直部门、单位绿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庭院和门前区域的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社会认养认建绿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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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绿化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各项绿化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重点绿化工程的测绘、规划设计、招标、施工组织和技术指导,合理安排工程进度,搞好质量检验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重点工程所涉及的用地、地上附着物清理及补偿工作,做好所承担的具体绿化任务的落实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按照程序及时拨付工程款,并负责对重点工程委派监理,实行统一监督;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跟踪报道绿化建设进展情况。

(三)严格考核。将年城区绿化工作纳入对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目标绩效考核。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组织有关部门跟踪督查绿化建设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对不达标准要求和进度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