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城乡与绿色通道建设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造林4万亩。其中。山下绿化0.3万亩,山上绿化3.7万亩。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二)全面启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创建森林乡镇3个,森林村庄23个。各乡(镇)任务详见附件2。
二、工作重点
(一)创建森林城市。全面启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按创建要求,聘请有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编制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总体规划,全面建设省级森林城市,力争2014年达到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标准。要重点结合4a景区的创建,加大陡水湖森林公园建设,启动南湖湿地公园-黄埠亲水公园建设,大力抓好迎宾大道、县城出入口及主干道、四大主题公园以及滨江路两侧的绿化,打造以本地乡土乔木树种为主、乔灌草搭配的组团式、多层次、立体化绿化格局,提高城市档次和品位。加快工业园、住宅小区、居民社区以及校园、机关、企事业单位、营区、庭院街道绿化,实现城市绿化增量,居民身边增绿,努力建成一批森林(湿地)公园、森林园区、森林小区、森林社区、森林校园、森林单位、森林营区、森林街道。同时,加大森林生态文化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宣传,提高民众生态文明意识。
(二)抓好林相改造。结合旅游兴县战略,持续抓好林相改造工作。对厦蓉高速段、犹陡线、赣丰线、犹梅线、森林小铁路沿线等旅游线路两侧山场,通过封、改、补、造等综合措施,改变现有林相,改善森林景观。一是对去年实施的林相改造地段抓好跟踪,加强抚育,促进成林;二是加强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三是启动森林小铁路沿线山场的林相改造工作;四是对上太线、战备公路及五指峰境内公路两侧林相改造进行前期规划。
(三)发展绿色产业。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继续推进“两茶一苗”和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在造林绿化工作中,做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统筹兼顾,齐头并进。通道绿化、森林城乡绿化、废弃矿山复绿过程中,要与发展苗林一体化基地、林业特色产业紧密结合;在荒山荒地、火烧迹地绿化,林相改造过程中,要与发展工业原料林基地、高产油茶产业基地紧密结合。根据林业优势重点产业发展布局,梅水、东山、社溪、陡水等乡(镇)以花卉苗木产业为主,等乡(镇)以高产油茶产业为主,以茶叶产业为主,平富、营前等乡(镇)以及国有林场建设以杉木速生丰产林为主,全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四)创建森林乡村。结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示范镇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五美四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大力开展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庄创建。引导农村居民利用村庄“四旁”隙地、闲置地和宜林荒山荒地,发展苗木花卉和经济果木林,促进农民增收,实现田、水、路、林、村的和谐统一,形成“村在林中,林在村中”的乡村绿化格局。加强村庄内外的森林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结合产业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建设一批乡村绿色文化气息浓厚和文化底蕴深厚的生态文化示范乡镇(村)。
(五)提升通道绿化。一是启动实施上太线(县城-油石段)全新通道两侧绿化带绿化。二是对赣崇高速(段)、国道赣丰线、犹陡线一级公路绿化的提升。补种加种花色树种,对原有绿化树木进行抚育、施肥。裸露边坡采用坡面打鱼鳞坑播种、坡低种植爬山虎以及工程措施等方式进行生态复绿。三是与南河湖综合开发相结合,高标准打造沿湖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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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五年工作方案。围绕年度建设任务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建设单位,落实到山头地块,共同推进“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造林绿化氛围;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工程建设总体规划;财政局负责年度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和安排;城管局、城建局负责森林城市创建工程建设;新村办负责森林乡村创建工程建设;林业局负责通道绿化提升、林相改造和林业产业、森林资源保护等工程建设;茶果局负责茶叶产业工程建设;交运局、公路分局负责所管辖公路的道路整治,边坡及路肩的绿化;水保局负责水保治理工程建设;国土局负责参与绿化用地的规划审查;矿管局负责各类废弃矿山的复绿;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它社会团体,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工程建设。
(二)提高造林质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好造林、管护、受益主体,做到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要积极推行合作造林模式,采取专业公司、企业、大户出资,农民出地,利益分成的机制,调动多方积极性,降低造林成本,提高造林成效。在完成当年造林任务的同时,对以往所造林木要及时做好补植补造,加强抚育管理。做到“造一块、成一块”,巩固造林成效。要进一步丰富、完善公民义务植树的内容和形式,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创造条件。积极动员城乡居民在房前屋后植树,绿化美化小区和庭院。大力开展“身边增绿”、“绿色养老”、“绿地认种认养”活动,广泛营造各种形式的纪念林、“三八”林、青年林、友谊林、光彩林。
(三)加大绿化资金投入。坚持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整合林业、农粮、扶贫、水保、矿山修复等农业项目资金,专项用于“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资金重点用于保障森林城市创建、绿色产业建设和林相改造工程。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的林业贷款和援助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林业信贷产品,简化审批手续,合理确定林业贷款期限和利率,满足各类造林绿化主体贷款需求,为“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提供充足的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