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节能减排工作交流材料

一、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环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近年来,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环境基础设施得到加强,生态建设、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发展迈出重要步伐,被国家列为全省唯一循环经济试点城市。

一是专项整治和环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继续狠抓了陶瓷水泥企业污染整治和中心城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到2007年6月27日止,全市已拆除燃煤倒焰窑472座、烟囱323根、锅炉84台,有83家陶瓷生产企业完成了倒焰窑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制定了我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工作方案和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开展了取缔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专项行动,对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进行了整改,关停取缔排污企业5家;强化了环境执法,2007年对环境违法案件立案38起,行政处罚35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4起;建设完善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并投入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按计划进行。

二是环境质量状况明显改善。2007年,我市城区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质量为优良以上的天数达348天。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好转,五陂下、麻山水厂两个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市五条主要河流出境水水质均保持在三类水标准。降尘量持续下降,全市每月每平方公里降尘均值为5.9吨,比2006年下降1.4吨,湘东、青山地区环境状况明显改善,青山测点每月每平方公里降尘均值为30.1吨,比2006年下降50.5吨。噪声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绿色生态建设全面启动。启动了××市水源保护工程、××市创建生态县(乡镇)、绿色生态社区、生态工业园区工程、××市水、空气质量达标升级工程等“十大工程”,袁河、莲江源头保护污染物零排放专项行动、城市中心区有毒有害气体零排放专项行动、工业园区污水达标排放专项行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水零排放专项行动等“七个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生态县”、“生态村”建设,目前芦溪县被列为国家第九批生态示范区之一,正在加紧建设,莲花县已经进入江西省首届“十佳绿色生态县”,安源区的安源镇荣获江西“十佳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同时涌现出湘东区麻山镇幸福村、安源区略下村等一大批生态环境优美乡村。

二、环境保护任务艰巨,强力节能减排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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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协调工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关系。转变工业园区的建设思路,从推山填水的建设模式转变为依山绕水建立工厂,建设生态工业园;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着力引进、发展多晶硅太阳能光伏业、动漫业、机械机电制造、生物制药、生物质能发电、高压电瓷、建筑陶瓷、化工环保陶瓷等产业;积极实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提升改造传统产业,改变燃料结构,减少污染排放,加快老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关停不能稳定达标的重污染企业,关闭、取缔物耗能耗大、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小、排污量大的小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综合利用步伐,推行清洁生产,推进高炉煤气压差发电、旋窑废气余热发电等技术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是创新环保体制机制,全面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第一,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县区政府环保责任。完善政府分级负责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完善对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和节能减排专项考核办法,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强化节能减排约束。第二,落实和完善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促进节能减排和增长方式转变的机制体制。严格市场准入和“三同时”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和“排污者付费,治理者受益”的原则,落实企业污染治理责任,推进污染减排,落实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鼓励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推行绿色消费、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第三,加快环保工程建设,重点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加快建设完善市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大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启动县区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及回用率,减少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量。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对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企业实行关停搬迁,着力抓好萍水河、袁河(××段)流域的水污染整治。全面完成陶瓷燃煤倒焰窑改造,大力减少火力发电、陶瓷、水泥等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推广使用天然气或利用焦炉煤气以及用先进适用的脱硫技术治理锅炉烟气。建设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控体系,与市环保污染物自动监控平台联网运行,实时掌握主要行业、主要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是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提升环保工作水平。第一,加强机构建设。根据环保执法需要,将县区环保部门改为行政执法,列为政府组成部门,并完善县区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机构,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第二,强化环保执法能力。健全和完善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区域、流域限批制度,完善环保监管联动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完善环保监测体系,建立纠正违法排污行为快速反应机制。第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环保执法人员、监测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机制,培养、引进一批政治素养高、业务水平精、作风过得硬的新型环保人才,全面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依法行政和环保科技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