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局长2021年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各位领导,
同志们:
开展述责述廉工作既是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方式,也是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要求。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要求,我将个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遵守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请同志们予以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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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做到重要工作强化部署、强化协调、强化督促、强化落实。与局党组班子成员、局机关各股室签订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xxx份,制定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xx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始终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全面加强住建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定期开展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等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深入推动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提醒谈话频次,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来共讲授廉政党课xx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xxx人次,与干部职工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xxx人次,对干部职工教育提醒xxx人次。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县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个人撰写心得体会xx篇。坚持以极高的政治站位对标对表县委对县住建局党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xx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巡察组反馈的xxx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清零。
四、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始终秉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坚持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没有发生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要求自己,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正确对待权力,在行使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及“三重一大”决策权过程中不存在以权谋私情况;不存在干预和插手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市场经济行为,不存在谋取私利或进行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情况;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行为;没有接受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存在违规办会、公款旅游、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等方面的情况。带头培育和树立良好的家风,自己和家庭成员没有出现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现象。
五、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一是本人2021年实际领取工资xxx元,住房公积金xxx元,领取20xx年一次性奖金xxx元,领取综合绩效考核奖金xxxx元。本人没有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二是办公用房xxx平方米,公务用车价格和排量没有超标,没有配备专职秘书,没有出国(境)、职务消费和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情况;三是妻子xxx在县xxx局工作,是一般工作人员;儿子xx在xx大学读书。家属均未移居国(境)外,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未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四是夫妻名下有房产x套:第一套在xxx小区,于20xx年购买,建筑面积xxx平方米、车库xxx平方米,购房款xxx万元;第二套在xxx小区,于20xx年购买,建筑面积xxx平方米,购房款xxx万元;购房资金来源为住房公积金贷款xxx万元,商业贷款xxx万元,其余为个人家庭积蓄。五是妻子名下持有xxx股份xxxxx股,填报前一交易日市值xxxx万元。其余家庭成员不存在持有有价证券、股票、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六是本人任职以来没有发生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行为,没有受到约谈、函询或问责,从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