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城管队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管理,全面提高x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充分调动各城管中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有效竞争激励机制,并完善和加强对城管中队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
区城乡综合管理委员会作为考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考核工作;镇街、区综合执法局作为考核工作,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评对象
镇街、区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所有工作人员
三、考评方式及内容(采取百分制,总分100分。)
本考核办法实行“6+x”的模式。“6”即考勤情况、遵规守纪情况、工作情况和仪表风纪、内务卫生情况、加分情况、暗查和信息巡查员监督情况;“x”即镇街及综合执法局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考评细则。
(一)考勤情况(10分)
出现下列情况的扣减分值,扣完为止。
1.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
2.除休息日外请假一天扣5分,累计请假5天以上每天扣10分(婚假、丧假、病假等特殊情况除外)。无特殊情况不准捎假、电话请假,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3.开会、集合等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缺勤一次扣10分。
(二)遵纪守规(10分)
出现下列情况的扣减分值,扣完为止。
1.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得娱乐活动。发现一次,扣10分,连续两次以上或情节较重造成极坏影响的,进行停职学习。
2.发现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取,扣10分,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3.严禁粗暴执法、打人、骂人、乱耍权威。发现违反者,扣10分,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4.发现城管队员“吃、拿、卡、要”,截留、私分、使用扣留没收物品的,一经查实,扣10分,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5.执法过程中,出现违反程序执法的,扣10分,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6.执法车辆搭载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违反一次扣带成队长10分,驾驶员5分,违反两次以上者取消当月考评资格。
(三)工作情况和仪表风纪(75分)
出现下列情况的扣减分值,扣完为止。
1.由于执法人员工作疏漏,造成辖区内出现“六个零容忍”(新增违法建设、街面砂石堆放销售、店外烧烤、建筑垃圾乱排乱放、店外私设防停设施、占道扰民)其中任何一项的,扣75分。
2.由于执法人员工作疏漏,出现未经审批的户外宣传广告、乱牧滥牧及畜力车进城其中任何一项的,每项次扣执法人员30分。
3.执法人员要听从领导,服从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听从领导,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2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4.在执法过程中,未按执法要求顺序执法的,在本月考评成绩中扣20分,每缺少一个执法步骤在本月的考评成绩中扣5分,违反执法要求情节严重的,扣50分。
5.凡在执法活动中,不主动向前认真执法的,发现一次扣10分;不能完成执法任务的,每人每次扣5—20分;造成工作失误或负面影响的,每人每次扣20分。
6.工作时间出现脱岗、串岗现象,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带车队长10分,执法队员5分。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6.本考评细则各项单项总分扣完为止不累计扣分。
7.本考评细则由区城管委负责解释。
8.本考评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