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木垒县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对检查组各位领导莅临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根据县普治办和上级业务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五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把依法治理作为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全面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健全完善依法治理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基本建立起合法、合理、公正、效率、便民的行政程序和制度,逐步达到了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现将我局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介绍

木垒县国土资源局现有干部职工57人,由汉、哈、维、回四种民族组成,其中:党员33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11人、大专学历31人、中专以下学历13人,持执法证19人,持执法督查证2人。

局机关内设十个职能股室,即:行政办、财务股、地籍股、耕地保护股、土地利用股、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土地纠纷调处办公室、矿产资源管理股、测绘股、档案室;下设四个片区国土资源所,即:城镇片区所、西吉尔片区所、白杨河片区所、新户片区所。各片区所均有单独办公场所,均配备有执法办公用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现有4人,汉、哈两种民族,男3人,女1人,隶属于昌吉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基础

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土资源系统正确贯彻执行的根本保证,是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便民的外部形象的试金石。近年来,我局突出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项机制的建立。及时成立并调整县国土资源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法制进机关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任组长,亲自负责对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进机关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副职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工作,有关职能股、室、所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领导各负其责,上下联动,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县委、县政府对国土资源依法治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对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工作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多次对国土资源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就木垒县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县人大、县政法委、司法局、法制办、普治办等单位对县国土资源局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和指导。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为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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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强化社会监督机制

配合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根据中纪委、区、州、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从规范、约束行政权力和加强管理监督入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纠风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领导与各股、室、所负责人,股室所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目标责任书,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纠风工作安排意见,聘请行风监督员对机关作风进行评议,并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整改活动。同时,采取成立投诉中心,开通“12336”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举报电话等措施,将国土资源办事依据、程序、结果纳入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总之,过去五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5年被州文明委评为人民满意执法单位;2006年8月荣获州党委、州政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11月被州人民政府评为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2006年被县人民政府评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4年—2006年);2006年被自治区文明委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007年3月被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命名为优秀平安单位;2009年3月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3月被县委评为2009年度支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和百日广场文化活动先进集体。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照县普治办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不断提高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保护和合理开发国土资源,促进全县经济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