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典型材料
县聚兴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于20**年4月成立,由赵建东等人发起,办公地点在迁西县太平寨镇赵庄子村。合作社流转了13户农民的650亩土地,流转年限18年,流转方式为转包,流转价格为每亩300元,签订了13份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
一、遵循政策,有序推进,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合作社在流转土地的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唐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始终坚持三条原则:一是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尊重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不搞违背农民意愿的硬性流转,所流转土地全部是合作社与农户协商的结果。二是集中连片原则。合作社想方设法尽量使流转的土地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并严格对流转的土地实行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从而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三是责权利对等原则。合作社对流转的土地实施权责利对等,流转土地原有树木为原经营户所有,树下空余土地由合作社流转过来种植药材。严格明确原土地经营户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在互利双赢的同时,要求原经营户担负起土地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力保持等责任,实现权责利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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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因地制宜,多种经营,实现土地流转效益最大化
合作社为确保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效益最大化,在中药种植的基础上与养猪大户郭海等人合作,投资400余万元成立了合旺生猪养殖农业合作社,利用100亩土地发展生猪养殖。目前,存栏母猪300头,年出栏量达到6000多头,每头生猪收入在200元左右,年创效益达120万元。同时,合作社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40个就业岗位,提高了农民收入,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合作社秉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规模流转土地,实行集约经营,实现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三丰收,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