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种粮大户土地流转典型材料

自20**年开始,通过采取独资承包、牵头承包、土地入股等形式,实行大规模粮食集约化生产经营,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被评为20**年全国粮食生产大户,20**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大户标兵。

截至20**年,辛俊银共流转土地6998亩,签订土地流转合同1130份,进行土地规模化经营,涉及杨家板桥、郭家桥、亮甲店、玉田镇、虹桥镇、林南仓等6个乡镇,10个村。20**年粮食种植面积达到7868亩(含复种),主要有小麦、玉米、大豆等,平均亩产589公斤,总产4634.3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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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俊银通过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不仅提高了种粮效益,而且促进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辛俊银承包的土地一般为当地偏远、低洼、瘠薄等新开发或未开发的土地,流转前一般种植些省事、效益低的作物,如一年一季玉米。通过统一流转集中规划和改造,调整种植结构,西瓜—玉米、小麦—芥菜(白菜)、小麦—玉米两茬,小麦—玉米—芥菜三茬等高效模式效益剧增,平均亩增效300元以上。辛俊银集中流转土地6998亩,平均每亩承包费440元,总预计支付农民承包费307.9万元;总用工量36400个,每个工时费按100元计算,共支付工时费364万元。农民从土地流转中可获益671.9万元。土地集中流转使主要劳动力解放出来从事其他行业,农村留守在家的老人、妇女等闲置劳动力得到有效利用。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采用了多种农业机具、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农业技术,促进了农业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和农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辛俊银在获得土地经营权后,通过土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与经营,能够把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诸环节联结成紧密的产业链条,有效解决了农户小生产与社会大市场的矛盾,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对农业产业的上档升级有着积极的意义。

辛俊银开展土地流转进行规模经营的主要经验。首先把握政策原则,促进土地流转。一是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土地流转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规政策,依法签订合同,尊重农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意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充分体现有偿使用原则,不搞强迫命令等违反农民意愿的硬性流转。二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土地承包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对流转后的土地用途尽量符合本地农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布局的要求,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是集中连片原则。实行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流转土地相对集中连片,便于集中管理、开发和利用,降低生产、经营和管理成本,提高效率。四是责权对等的原则。对集中流转后的土地,明确土地经营大户的开发权、经营权和管理权,同时要求土地经营大户担负起土地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地力的保持和建设等责任,实现权责对等。其次,做到由小到大,循序渐进。20**年以来,辛俊银根据一家一户耕作,户均面积小,操作不方便,群众又有流转意愿的实际,坚持把工作做稳、做实,不留“后遗症”,不搞一刀切,逐步形成了“以承包经营为主线,由小到大,滚动发展,循序渐进”的流转思路,全面提高了土地承包水平和质量,保持了土地规模开发和经营效益及社会影响力。杨家板桥镇丁虎铺、帮道窝、赵腰铺等村土地流转,20**年开始流转时,最大地块20亩,最小的地块只有0.5亩,到20**年流转面积已达6998亩。第三、实行多方筹资,共同发展。通过采取多种行之有效融资和筹资方式,保证土地集中流转、规模生产和经营顺畅进行。一是全面盘活自有资金,提高资金的利用率,缩短使用周期,用自有资金带动其他资金投入;二是用拆借、集资、合作等形式,大量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积少成多,积小成大;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扶持的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目前,辛俊银牵头流转的土地6998亩,共筹集资金22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50万元,拆借等33万元,合作社社员筹资116万元,银行贷款21万元,较好的解决了土地流转和经营中资金筹集困难得的问题。第四、坚持夯实基础,提高生产经营能力。一是扩大农机作业能力。通过购买常用的农机具、利用合作社社员自有农机具、租用投资较大且季节性较强的农机具等多种手段,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和质量。目前,辛俊银利用自有各种农机具组建机防队,基本能够满足6998亩粮田的需求,既不误农时,又降低了成本。二是采用先进技术和新品种。与北京金田丰种业有限公司进行技术合作和交流,学习外地先进的粮食种植技术和引进优良品种,提高了粮食产量和质量,增加了规模效益。三是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辛俊银目前与北京金田丰种业公司合作进行小麦、大豆良种繁育项目及小麦、大豆繁种回收项目,业已完成,规避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