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和利用专项执法监察经验交流

监察局与国土资源局共同组织,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2002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领导重视,精心谋划。廊坊市政府领导明确要求。一定要把土地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件大事来抓,决不能一般化地认识、一般化地工作、一般化地对待,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扎实地做好此项工作。监察、国土资源两部门按照市领导要求,精心谋划,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土地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为深入开展这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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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宣传,广泛发动。为保证土地专项执法监察顺利进行,下功夫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一是市县两级政府主管领导亲自发表电视讲话二是借”6.25″土地日之机,进行广泛宣传,并在乡村主要街道张贴标语和公告三是在《廊坊日报》上每周安排两次答记者问四是举办文艺汇演和制作电视专题节目五是设立咨询站,在市区和县城区繁华地段设立咨询点,印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通过这些活动,广泛宣传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争取群众的支持与配合。同时,对增进群众有土地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法制观念,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密切合作,认真检查。为按时、保质地完成此项工作任务,市、县国土、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运作,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检查活动。首先是由各县(市、区)包片局长负责,会同乡镇领导对所包乡镇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本区域用地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非法占地、非法转让、非法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农村干部非法批放宅基地等问题。其次是由市国土资源局和监察局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到各县(市、区),了解并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第三是在自查自纠后,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听取各县(市、区)汇报,查阅2001年以来的批地档案,实地抽查乡镇自查自纠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要求,限期整改,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五、查办案件,严于律己廊坊市各级监察、国土资源部门采取措施,加大力度,狠抓案件的查处一是通过多种渠道挖案件线索。加强动态巡查,主动寻找线索;聘请信息员、监督员,及时发现线索;设立举报电话,让群众提供线索。二是对各类案件线索进行梳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在全市公开曝光。三是对各县(市、区)的重点、难点案件加强协调和督办,及时帮助排除阻力,并明确要求,限期处理,上报结果,保证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