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流转合作社的现状与思考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思考

桃溪镇袁晓梅

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农村土地流转明确了根本依据,维护了新时期农民的权益。针对农村当前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的前提下,应积极探索建立依法、自愿、有偿的市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就这个问题走访了我镇部分群众,基本摸清了全镇的土地流转现状,并就如何完善、规范和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做了一些探索与思考。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早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初期,就出现了零星农户之间为便于耕作而进行的小面积的互换、转包。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由于圩畈区农民负担相对过重,粮食价值低,农村劳动力大量向

二、三产业转移,导致大面积农田抛荒,为改变这种状况,镇村在土地流转方面做了大胆尝试,将抛荒田转包给种田能手,特别是近期,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农业生产的经营模式也发生了变化,农村土地流转逐渐呈现出面积大、-1-

规模化的趋势。仅就桃溪镇王泊村而言,王泊村现有耕地面积3926亩。截止2009年10月流转土地1350亩,占总面积的34.4%,其中从事种植业的面积为119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8%,养殖业160亩,占总面积的12%。农民自行转包的450亩,占总流转面积的33.3%。

二、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1、流转类型单一,比例不均一是大部分属于农户与农户之间无合同对责任田的有偿流转二是流转后仍从事水稻种植,而从事养殖业或其它产业较少

2、土地流转的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土地流转虽在政府引导下积极推进,但缺少有效的市场机制,土地流转的程序和管理都不规范。有些土地流转的合约仍停留在口头上,书面合约较少,且流转期过短,内容简单,易引起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同时也给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乡镇农综中心无法管理。如果引发土地纠纷,造成调解无依据、仲裁无凭证的被动局面,不利于纠纷及时解决,不利于土地工作健康发展。

3、土地流转具有不稳定性,由于口头合约多,流转期短,造成流转频繁,引起不稳定。同时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就业压力大,工作不固定,外出务工人员由于技术、身体等原因,尤其是今年受金融危机冲击,造成部分人员返乡,索要土地重新从事农业生产,造成土地流转的不稳定。

4、土地流转速度慢,规模较小,其主要原因是农民的小农经济意识严重,有后顾之忧。由于农村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部分家庭还主要依靠土地收入解决看病、入学、养老等问题,尤其是四五十岁以上老人,由于身体、技能等方面的制约,造成他们对土地的不舍情结,尽管其中有些人已经没有精力和能力经营好承包地,但是宁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

三、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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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忧。

一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力度,探索建立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制度

二要促进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向农村延伸,特别是要加快解决60岁以上和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养老问题,让他们放心的流转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