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第三次土地调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试点招标工作分析
国务院2008年发布的《土地调查条例》第6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每十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据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进行土地变更调查。
当二调渐渐远去,十年一次的全国土地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即将拉开大幕。国土资源部在全国选取了部分省份开展试点工作,各省份根据情况也开展了试点工作及整体工作安排。
目前已经完成招标的有4个地区,分别是宁波市鄞州区、长春市双阳区、西宁市大通县、武汉市江夏区(笔者能搜到的就这么多,欢迎大家提供其他信息)
现在我们看一下,已开展试点的招标工作。
一、标段划分
其中宁波市鄞州区和武汉市江夏区划分标段分内外业两个标段,长春市双阳区和西宁市大通县集中招标内外业一体。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宁波市鄞州区
2、长春市双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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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西宁市大通县
4、武汉市江夏区
总体来看试点工作中标价和控制价基本一致,价格下降幅度不大。三调即将开始,谨以此文献给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大佬们,愿大家梦想成真。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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