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体系构建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韶关市地质灾害的特点,简要地分析了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对于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分析了现阶段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存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f407.1[文献码]b[文章编号]1000-405x(2014)-7-283-2

1前言

勘察区外围河流主要为东南部的北江,直线距离约6km。北江为珠江三大水系之一,干流全长468km,流经韶关市、英德市、清远市至佛山市三水区,与西江汇合后经珠江三角洲注入南海。据广东省水文局韶关分局韶关水文站资料,韶关市区从1953年至2006年最高洪水水位为57.50m,历年实测北江最大流量为11000m3/s。场区处于山前平地,区内地表水主要为排洪渠内水体及低洼积水。区内有一条5×4m的排洪渠通过,水流方向由南向北流,雨季带来强降雨,雨量充沛,会致使地表径流丰富,冲刷强烈,对勘察区影响较大。据区域地质资料,勘察区出露的地层为石炭系石磴子组。石磴子组主要分布于芙蓉山向斜、莲花山向斜南东翼韶大欧村一带。岩性为海相中厚层灰岩、生物碎屑灰岩,夹薄层炭质泥岩。厚度254~373m。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区内断裂主要为大坡头断裂。大坡头断裂位于芙蓉山向斜的北西翼。见有石炭系石磴子组逆冲于测水组之上。大坡头断裂位于勘察区的东南侧,离勘察区的较远,对勘察区的稳定性影响较小。场地内现裸露塌陷约8m×5m×3m的深坑,场地发育的不良工程地质有填土、淤泥质土及岩溶。根据对场地踏勘和物探勘察的资料显示,造成地面塌陷沉降的原因,主要为勘察区软土层未经处理,沟渠基础置于填土层和淤泥质土之上,由于填土层和淤泥质土自重固结,产生变形开裂造成水渠结构破坏,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径流淘蚀淘空土层,从而引起地面塌陷。

2地质灾害的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2.1缺少专项的资金

在《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规定。由于自然的因素所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应该治理的,由国务院的国土资源主管的部门就会同灾害所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组织治理。由于自然因素所造成的其他地质的灾害,应该治理的,而在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应该由本级的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的部门组织治理。而现在国家根本就没有地质灾害治理的专项资金,而地方的政府也没有这项专项资金。每年的地质灾害需要治理的地方非常多,但资金却不能得到落实。现在的情况就是,除非政府的主要领导对某些隐患点有批示,这样才会到市财政的部门落实治理分资金,而因为每年的治理资金没有纳人到财政预算,就非常难得取到治理的资金。

2.2地质灾害治理的规范不完善

每年地质灾害的防治工程屡见不鲜,而且大小也不相同,工程的规模大小不等。普通的地质灾害防治的工程设计工作应该通过公开的招标形式进而来确定具有设计的单位,因为该地区在地质灾害防治的方面根本就没有完善的技术标准以及规范,这样就导致了正常的设计方案出于安全的考虑而太过于保守,也就容易导致了工程造价的浪费。

2.3监管的后续工作不到位

韶关山顶、山坡、山脚以及山区大部分的建筑都比较密集,而经常会有村组织、单位或者住户私自的开挖山坡的现象,其主要就是平整土地以后建造房子。而市国土局接到群众的举报以后,经常会立刻到达现场,并且要求停止这些行为。因为地质环境的管理部门并没有行政处罚权力,而且现在的国土资源的部门执法监察部门的工作就是查一些违法用地的案件,而并没有介入一些地质环境保护的管理,也就导致了没有硬性的手段来禁止私自开挖山体的现象,大部分的事件最终的结果就是山体被开挖,这样既导致了地质的灾害发生,又破坏了山林。

2.4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不够

韶关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非常重视,而每年都要治理一些灾害地点。这就是一件高兴的事情,而在实际的操作当中,也存在一些居民不配合的情况。大部分的干部群众防灾意识非常淡薄,对地质的灾害存在一种侥幸的心理,都认为很多年这样过来了都没问题,也不会发生什么危险。而尤其就是在汛期的暴雨来的时候,要求危险地区的人员迅速撤离,这时候的矛盾表现得特别地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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