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意义和作用
摘
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要求,综合阐述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作用。
关键词。建设用地;地质灾害评估,意义,作用。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的一项重要措施。1999年3月国土资源部颁布并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其中第25条明确规定:“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年11月又下发了《关于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具体操作办法和评估技术要求。2000年颁布的《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亦做了同样的规定。自这项规定实行以来,全国已完成了4000多个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我省也相继有近100个建设项目审批中开展了此项工作,为防灾减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几年的工作中发现,不同部门的部分同志头脑中还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对评估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在理解上还有所差异。本文就评估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谈一些看法。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意义
地质灾害是由于自然产生的或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其中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突发性灾害造成的损失也最严重。由于是地质现象,所以国务院将防治地质灾害的职能划归了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地质体是地质环境的主体,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均依附于这一载体。所以地质灾害危害的范围是极广的,地质灾害防治也涉及到各个部门。在以往的地质灾害防治中,各部门、各建设单位各自为战,从本部门、本项目和地方的实际利益出发,采取了一些相关的防治措施,还由于不同行业在技术要求上的差异等,这样做难免有考虑不到之处,留下后患的可能性很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的意义就在于:首先,评估工作不仅仅为工程服务,同时也为保护当地地质环境提供依据;其次,评估工作在项目选址阶段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是评估的主要内容之一,改变了以往轻预防、重治理的被动局面;第三,评估工作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角度、多部门、多学科统筹规划,充分发挥综合管理国土资源的职能;第四,评估工作发挥了地质灾害防治专业的技术优势,提出的防治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以预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将成为国土资源科学管理的有力手段。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作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近几年国土资源部在申请建设用地方面的一项新的规定。但其作用决不仅仅是征地报批的一个例行手续。其重要作用还表现在以下诸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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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4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必要程序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政府行政审批程序的一部分。政府行政工作要逐步实行公开化,评估报告及认定结果也要在互连网上向社会公开。其目的一是使公民知晓本区域将要建设的工程有可能诱发何种地质灾害,应采取什么措施,体现公民的知情权;二是使建设单位和政府管理部门自然的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除上述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还是区域地质环境研究评价的重要资料;也是界定人为诱发地质灾害责任的法律依据文件。随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技术水平将不断提高,也必将在防灾工作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3结语
总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和高度责任约束力的技术成果性文件,承担单位、业主和主管部门都必须严肃认真地把好质量关,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尽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