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执政能力建设思考
*市财政监督局自*年成立以来,始终不渝地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中心,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机制,提高财政监督水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同时,在深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维护经济运行秩序,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为,保证查处质量,加大执法力度等方面探索了一条成功之路,取得了显著成绩。下面,我借这次经验交流会的机会,就*财政监督局成立以来如何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简要地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及同仁们作以下汇报:
一、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做法
我们的工作概括起来说就是。明确一个中心,抓好两个建设,侧重三个环节,推进“四权”分离,注意五个结合,协调好六个关系,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积极稳妥向纵深发展。
(一)明确一个中心
明确一个中心就是明确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中心。建立稳固、平衡、强大的国家财政,就必须加强财政管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要求深化财政改革,健全财政职能,它是为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服务的。财政监督是财政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财政管理就必须加强财政监督。财政监督必须为财政管理服务,必须贯穿于财政管理活动的始终。因此,财政监督工作必须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中心。我们*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在几年的工作中,始终围绕这个中心,按照“内提素质,外树形象,强化职能,坚持原则,严格执法,秉公办事”。的总体要求,以“强位、强身、强职责、强管理”为主线,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建立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创新监督管理机制,不断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二)抓好两个建设
要确保完成财政中心工作,就必须抓好以下两个建设:
1、抓好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随着“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的撤销,*市政府于19*年7月份成立了*市政府财税监督办公室,配备3个行政人员,行使“大检办”的处罚权,开展全市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随着财政体质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市又于*年初成立了副局级建制的财政监督检查局,加挂*市人民政府财税督查办公室的牌子,承担起了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和督促协调税收工作任务。自监督局成立之日起,就把理顺各县(市、区)财政监督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短短的两年内各县(市、区)相继成立了财政监督局,现有财政监督人员编制达到了85人,并配有专用车辆和宽敞殊适的办公场所。我们针对干部队伍的人员新、工作新、业务新和检查难、处罚难、收缴难等不利因素。主要采取了“三抓、两考、一挂钩”的办法,即:抓支部建设,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抓班子建设,发挥一班人带动作用;抓理论业务和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对理论业务进行考试,看掌握的程度;对查处办案进行考核,看办案的准确率。同时把两考与干部年终评先选优挂钩,为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奠定了物质基础。
2、抓好财政监督管理制度的建设。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七项管理制度。比如:
为了正确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财政监督人员的职权,确保依法行政,规范财政执法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制定了《财政监督检查人员行为规范》和《财政监督局办事纪律》,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规则》制定检查工作流程,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政监督人员自身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工作协调有序进行。为了加强行政处罚权的制约,防止行政相对人免遭不法行政行为的侵害,制定了财政监督检查“四权”分离制度和“四项保证措施”。为了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检查技能,制定了理论和业务学习考试制度,并实行年终达标考核,对已达标的获得评先选优资格;为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健康发展,制定了错案追究制,检查回访制等各项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和规定,从不同的方面牵制和约束了我们监督干部的自制行为,规范了财政监督管理活动,确保了财政监督干部的言行有章可循,为规范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和强化财政管理提供了严密的纪律保障。几年来,市财政监督检查局有5名非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的组织,有6名同志获得在职法律研究生毕业证书,有21人次在财政监督刊物和*财政专刊和其他学刊上发表文章。
(三)侧重三个环节
在检查工作中,我们抓住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准切入点,以点带面,同时注意以下三个环节的关键地方:
第一个环节是关注热点,坚持抓住财政监督检查重点,突破难点。几年来,我们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省、市财政工作部署,并结合社会热点问题,作为年初制定工作计划要点,按工作计划逐项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一是抓重点,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二是积极开展“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落实情况检查,主要对即有财政拨款,又有收费和罚没权力的执收执罚部门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开展政府性基金、财政和公益性资金的收取、使用、缴存情况的检查;四是对社会比较关注教育收取的学杂费,医疗卫生的票据领取、使用和结存,民政的扶贫资金,社保收入的存储,农业救灾资金,林业退耕还林资金、畜牧收取的草原费、水利建设资金等部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解决灯下黑问题。每年都检查2—3个县(市、区)财政预算编审、执行及预算单位财务收支、内部制度和会计信息质量。到目前为止,五个县(市、区)及市局已普遍检查一次,对建立建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程序,理顺财政拨款渠道,堵塞管理漏洞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我们还依据《预算法》、《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对审计部门进行了再监督;六是及时受理、依法查处群众举报案件。到目前已累计受理群众举报案件78起,收缴入库金额达189万元。
第二个环节是坚持财政监督检查实施前操作规程。一是召开联席会,每项检查工作开始前都要召开局务会或召开县(市、区)财政监督局长参加的衔接会,明确检查的重点和应注意的相关事项;二是合理分组,检查分组以老带新,注重检查组的整体实力;三是异地检查,检查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同地抽来的检查人员不安排在同一个检查组;四是速成培训,检查前对全体参检人员进行统一部署和指导,将该检查的部门的相关资料及财政规章复印下发到各组,并采取“以会代训”方式进行检查前培训,从而提高检查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方式方法,找准切入点;五是实行例会制度,各检查组每周六定期进行沟通,信息共享、资料互补,确保各检查组的检查质量;六是规范检查工作程序。要求每个检查组必须完成四项工作任务,即:一要根据被查单位的违纪事实写出一套内容详实的检查记录;二要根据检查记录分类归纳填制被检查单位违纪事实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底稿;三要根据工作底稿写出定性准确的财政监督检查报告书;四要根据检查报告写出一份处罚告知书。同时填写征求意见书和处罚回执。
第三个环节是坚持财政监督后交换意见制度。每检查完一个单位在形成完检查报告时,要与被检查单位的会计人员或当事人交换意见,对违纪事实进行认定,对违纪情节进行说明。在拟定检查决定后,要与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和主管领导进行沟通,对处罚事项进一步讲清,对处罚依据进一步讲透,对处罚金额进一步确定,对处罚决定未按期执行的利害讲明。以确保检查结果更加丰富多彩,增强法律的严肃性和震慑力,以发挥执政能力充分作用。
(四)推进四权分离
为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查处质量,加大收缴力度。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要求,结合我市的财税监督检查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权力制约、保证程序公正、防止滥用职权,建立财税监督检查、审理、处理和执行相分离的工作机制。具体如下:
1、检查科。每年根据省、市财政监督工作安排,制定本年度财税监督检查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同时,检查科在实施检查工作之前,根据检查内容和聘请人员情况进行分组,并确定被检查单位和检查组长。在调账时检查组长负责准备检查通知书、检查公告、检查准入通知书、政府文件和检查人员工作证,一般提前三日下达检查通知书。检查组根据被查单位的账目、传票和有关资料登记检查记录,由检查记录整理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形成后联同被检查单位的账目和有关资料移交给审验抽查组,对抽查出来的问题与检查组交换,一并纳入工作底稿中,再交回检查组,检查组按照工作底稿进行归类形成检查报告,最后草拟财政检查行政处罚决定,移交给审理科。
2、审理科对移交过来的被查单位的检查记录、工作底稿、检查报告和草拟处罚决定,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遵循“实事求是,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原则进行审核。看其是否认定真实、具体、准确、清楚;查证收集的证明材料是否客观、充分、合法、证据确凿,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对违反财税法规问题运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恰当,行政处罚意见是否客观公正;检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加强管理的建议是否层次深、质量高、可操作性强。在审理无疑义后报送审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处罚金额。
3、审案领导小组对报送的检查决定,一般检查事项的财税监督检查决定,由领导审定;重大检查事项的财税监督检查决定,由案卷审查领导小组集中研究后,报局党委审定;特重大事项的财税监督检查决定,由案卷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局党委和市政府主管领导审定。每项检查工作结束之后向市政府进行汇报,并以正式文件下发财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移交给督查科监督执行。
4、督查科接到被查单位的处罚通知书后,即时送达,同时索取送达回执。被查单位或当事人要按规定时限内,将违纪款和罚没款解缴入库,对未及时足额上缴违纪款和罚款的,又没有特殊原因或说法的,应按照国务院发布《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采取如下措施:一是下达市政府财税督查单,限期缴库;二是根据违纪事实,视情节轻重,全市通报批评,向社会公开曝光违纪事实;三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四是对有预算拨款和财政专户拨款的单位,可以停拨预算拨款和财政专户拨款或从预算拨款和财政专户拨款中扣缴;五是需要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助执行的,应制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六是认为应追究违法违纪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党纪、政纪责任或刑事责任,以及取消相关资格的,应填制《追究责任建议书》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等部门处理;七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了使“四权”分离机制顺利的开展下去,我们又制定了四项制度来保证积极稳妥推进机制运行,即:一是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在没有及特殊的情况下8.30分钟准时例会,听取各检查组检查情况的汇报,并做到有意见的进行统一,有问题的进行解答,有经验的进行交流,有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学习制度。除了在检查之前有针对性的进行战前培训以外,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5月20日考会计基础知识、7月20日考税收基础知识、9月20日考法律基础知识),通过三次考试,按综合分数,确定60分以下的为不及格;60至70分的为及格;70至80分的为良好;80分以上的为优秀。年终对优秀以上的发奖金500元,并可获得评先选优资格。三是检查回访制度。年终汇同纪律检查委行风测评办对被检查的单位和当事人进行回访,看被查单位对检查组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对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并进行检查,以保证财政监督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含借调人中、聘请人员)在检查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严谨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必须贯彻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发现有违纪的人员,聘请的交1000元违约抵押金,并开除永远不在聘用;对国家公务员,将按照公务员法执行,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注意五个结合
随着财政管理不断强化,财政改革不断深入,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运行,已成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重中之重。要想作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完善“纵横贯通”的财政监督网络体系,除了实施“五个统一”,即:统一制定检查计划、统一检查规程、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审定案卷、统一处理外,更重要的是抓好以下“五个结合”。
1、注重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在工作方法上,做到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比如: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收支两条线”的检查,各项专项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的检查,举报案件的查处等,这些都是采取专项检查的方式。日常监督主要是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财政收入均衡缴库及预算收支完成情况的监督等。
2、注重检查与服务相结合。在工作方式上,做到检查与服务相结合,无论是内部监督或外部检查,若发现被查单位的内部制度、财务管理模式存在弊端时,都要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对被查单位财会业务处理技术给予指导,在检查后召开被查单位的法人、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参加的大会,讲违纪事实自己对号、讲法律条文自己对照、讲财务规章制度自己规范、讲会计账务处理自己提高,对照检查找差距。对一些不易理解的财经法规条文进行耐心讲解,我们像医生给病人看病一样,不但要治好病,更重要的是给病人讲如何保养身体,今后不在得病。几年来我们为被检查单位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管理等方面提供了若干条可行性建议,听讲人数达千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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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市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的客观要求。为此,对非税收入的法律依据、项目、标准、范围要公开,同时,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执收执罚部门的财政收入返还数额也要公开,并对返还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财政公开不仅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和特征,更是公共财政的监督手段,因此,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不仅对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降低行政成本具有重要意义,还对强化财政监督、加强财政管理具有重要的影响。财政的公开、透明,包括程序公开、过程公开、信息公开,能使大众参与,也充分的表明了把监督关口前移到了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执行上来,更强化了事前审核和事中监控。从财政监督的源头出发,实现了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公平性。
以上,是我们几年来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一些做法和体会,很不成熟,也谈不上经验,只是一些成功做法,随着形势的发展,还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