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常州水资源保护和治理的长效机制

保护水资源,是改善我国城乡生态环境、提升城乡品位和增加城乡幸福指数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常州水资源丰富,依水而筑、因水而兴,运河水穿城而过、绕城而行,形成了常州城依水、水抱城的城水相依、人水相亲的格局。那么,常州如何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保护好水资源,让水更晶莹,让青山绿水常在呢。水是生命之源,水资源是常州发展的重要资源,保护与治理水资源,必须引起常州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千万不可松懈。建议此项工作围绕“保护水资源,保持自然生态”的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打造长效机制。

一、广泛动员群众,以群众为基础,依靠群众,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形成“全民关注”、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和治理水资源”工作的良好氛围

常州应积极倡导保护和治理水资源,除了有关部门大力开展综合整治外,必须广泛动员群众,以群众为基础,依靠群众,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首先,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要在最大范围内宣传保护和治理水资源的重要意义,并倡议学习和掌握关于水资源保护和治理的法律法规,全面树立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文化意识,让群众广泛形成“爱水、惜水、护水”的习惯;其次,应注意汲取民间智慧,倡导群众自觉关注常州区域内的水源、水库、河流现状,积极为治理水源、水库、河流污染出谋划策。这方面要多听取和搜集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毕竟,从社会面广度和深度来说,周边的老百姓最了解其居住、生活、工作的环境状况,而且往往也是水资源环境问题的直接受害者,他们最直接面临水质污染、恶化的威胁,从而也最有发言权。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对此项工作的思考与反馈,往往具有较为实际的参考价值。可以积极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既鼓励了群众参与,又能得到很多有价值的金点子。建议常州水利部门把这种针对民间开展的意见和建议的征集形成制度,常态化,可设立专门的邮箱、信箱、短信平台、网站等渠道接收建言,对好的点子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当然,要让群众持续地关注和参与此项工作,更重要的是要树立“保护和治理水资源”是站在为广大常州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的高度,为给居民和单位办实事,会给他们带来生态环境、绿色家园的观念,并最终会让他们受益。因此,“保护和治理水资源”工作应集中力量保障苏州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和生命健康、安全和利益,让居民、家庭和单位得到益处。这样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成果看得见,摸得到,才能引发常州全民热情,引起全社会共同关注、欢迎和参与。

二、以开展保护和治理水资源为契机,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征集监督志愿者,鼓励和奖励群众举证举报危害水资源生态环境的不良现象,建立破坏水资源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档案,曝光“黑名单”,通过舆论监督,发挥长效机制

我们会经常发现,包括某些机关单位,都有可能破坏水资源环境,而且屡禁不绝,无法得到根治。因此,常州应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保障河湖生态健康,健全和完善水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

具体而言,这些破坏行为可能会有很多,但水利部门的力量毕竟有限,不可能对所有的的行为和现象一一给予整治、处罚。某些个人、社区、企事业单位存在着侥幸心理,以为在没有监督和管理的时候可以忽视此项工作,且不会被处罚。为了杜绝此类现象,维护良好的水资源环境,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一是征集监督志愿者,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性,倡导并督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节约用水,积极组织开展水源、水库、河道沿岸垃圾清理、植绿护绿、生态监护等;倡导并督促水源、水库、河流沿岸居民自觉维护水库、河流环境,不乱砍树木、乱倒污水、乱丢垃圾。二是可鼓励包括志愿者在内的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应建立制度,规定任何居民可于发现水源、水库、沿河乱丢、乱倒、乱排、乱建以及违章搭建、乱挖乱采等行为时,通过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拍照或摄像、制作音频视频举证,并于发现之日起若干个工作日内,通过上门举报、电话举报或是邮寄举报。水利部门将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查证属实的分别给予现金奖励。

通过各种途径发现存在着严重污染水资源、破坏水利设施的不文明行为以及违章搭建、乱挖乱采等损害水源、水库、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后,建议以水利部门为主,设立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曝光。这样做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能让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者承担相应的成本,受到一定程度的舆论监督的制约,从而使之因有所忌惮而停止破坏,以达到预防和教育的目的。另外,将少数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登记在册,在理论上可行,在实践中容易操作,并可以向社会公开曝光,以约束其行为。曝光可以通过报纸专栏、广播电视、网站栏目等方式,要向全社会都知道,使其无所遁形,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

具体来说,包括志愿者在内的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可以举证举报,一旦发现和查实,水利部门完全可以将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者的姓名、名称及其他身份资料、危害情况、污染的事实、建议整改措施、相应处罚等资料全部记录下来,可责令其具结悔过,及时整改,然后将记录搜集整理出来,建立“信息档案库”,以供全面掌握。此后一旦发现破坏水资源环境、水库、水利设施的行为,首先对照档案记载,查有无历史记录,如系“再犯”、“屡犯”,则加大处罚力度,并以“黑榜”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曝光,如此一来,严厉管制了不文明者和违法者,促使其吸取教训,不敢再犯。

总之,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水利部门应重点监控,从严管理,严格督促,使其举步维艰,不得不整改,并不敢再犯。当然,这需要与其他政府部门间互相配合、共同协调、步调一致,以实现“资源共享”,让这些行为处处受制约,不可能侥幸逃脱。这样的话,“档案”就能起到敦促常州全社会形成保护水资源、水利设施的意识,形成良好的节水、用水习惯,从而为水资源的保护和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巩固“保护和治理”成果,以加强自律监督为重点,促进和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治理工作监管体系建设

开展水资源保护和治理工作会不会只是一阵风。鸣金收兵后是否会懈怠。因此,水资源保护和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果一定要固定下来,要让此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才能解除以上的疑虑。建议常州水利部门一方面加强排查新线索,录入新档案,另一方面也要对前期查出问题的个人、单位进行回访复查,督促、检查其整改到位,告诫其不可再犯,还可以与他们签订有关水资源保护和治理的诚实信用协议,承诺书,规定检查验收计划,从而提高其环境保护意识,重视相关工作。

当然,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仅靠水利部门一家是远远不够的,从长远来看,水利部门不可能管得那么细,也不可能管到方方面面,必须要实现志愿者组织、社区、单位自我约束与自我监督。因此,除了政府部门监管,民间监督举报外,让志愿者组织、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集体自律应该是大有作为,比如单位行业协会可以成为本系统内所有单位保护水资源工作的管理者和督促者。

总之,为了常州水资源永远保持生态健康,水资源保护和治理工作应积极向纵深推进,以注重为历史留下绿水青山、为百姓谋生态福祉来争取民心与人气,形成共同关注与参与“水资源保护和治理工作”的社会氛围;以推行志愿者服务活动以及建立危害水资源的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档案为推手,促进保护、治理工作体系的建立;以水利等有关部门为主体,同时强调群众自律、群众监督和行业自我监管为核心,完善监管体系。那么,常州保护和治理水资源工作就一定能获得群众广泛支持,最终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体系,从而最终为“保护水资源,保持自然生态”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篇:建立耕地保护和利用的长效机制6.25土地日征文

建立耕地保护和利用的长效机制

吴江市土地学会诸镇康邮编:215200

论文摘要:从我国土地资源耕地保护和利用的国情现状分析,提出建立十大长效工作机制。关键词:耕地,保护,机制。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一再强调要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1986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1992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严格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紧急通知》;1994年发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的通知》(11号文件);1998年,耕地保护写进了《刑法》,增设了“破坏耕地罪”、“非法批地罪”和“非法转让土地罪”。200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现有耕地为18.31亿亩,人均耕地为1.4亩。这意味着,要完成1.2亿公顷(18亿亩)耕地保有量的硬性指标,今后我国耕地减少量必须控制在3000万亩以内。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2011年公布国土资源大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国集中连片耕地后备资源734.39万公顷,可开垦土地701.66万公顷,可复垦土地32.72万公顷,且主要分布在北方和西部干旱地区。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严之尧表示,我国依赖大规模开发后备资源补充耕地的模式难以为继,仅仅保住18亿亩耕地数量是不够的,必须从数量管护转向数量质量并重管护。“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新要求,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源管理工作提出“落实节约优先战略”的指导方针和战略举措,坚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全社会充分认识土地国情国策、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全社会营造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面对我国可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一是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二是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三是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措施;四是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五是实现耕地环境保护。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出了耕地保护的目标,即实现耕地的总量动态平衡。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耕地的数量、质量保护并注重耕地环境质量的提高。

从耕地保护操作层面来看,在保护耕地的实践中还存在的不足是:

一是保护规划过于僵化。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确定后,随着时间推移,动态管理就缺乏合理的调整空间,比如通过后备资源开发新增耕地长期不能划入保护范围,而遭受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农田,短期内无法恢复的又难以调整,应有规划动态管理的相应补救措施。

二是耕地保护管理机制不完善。耕地保护指标自上而下逐级下达呈刚性,与实际情况有差异,难以在规划保护中体现,一旦规划批准,要涉及调整基本农田,就必须上报国务院批准,因此在调整中暴露的一些问题,难以及时得以解决。

三是耕地保护法规不健全。现有的耕地保护法规刚性有余,而韧性不足,尤其在操作层面上,缺乏科学的可操作的运作程序和规范化的法规。在定期检测动态管理,规划审批等环节缺乏规范化的制度,导致知法难以守法,守法挡不住违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耕地保护缺乏配套的保护资金的支撑。各地在落实耕地保护资金方面,缺少必要的政策法规保障,资金投入足,资金渠道不畅,尤其是对有限的保护资金缺少监管,难以真正将保护资金落到实处。

针对耕地保护的要求和现状,首先要构建耕地保护管理体系,在国家一系列耕地保护的政策法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可以完善四项主要制度:一是《基本农田管理办法》;二是《基本农田调整补验收办法》;三是《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办法》;四是《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以促进耕地保护真正进入经常化、动态化、制度化的轨道,在此基础上,建议各地建立和完善十大耕地保护机制:

1、共同责任机制。耕地保护的目标责任制,是指确定一定区域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的管理方法,规范各级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以及各级领导的耕地保护工作行为,确保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这是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乃至农村公民共同的目标责任,要建立共同责任机制,旨在层层落实责任人,落实目标管理,明确责任范围,加强责任意识,层层量化保护责任目标,强化各级政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政府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以建立耕地保护业绩绩考评、失职问责、渎职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奖惩制度,调动各方积极参与,对于玩忽职守的应问责到位,引起警戒。以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联动的保护耕地长效机制。

2、资金投入机制。为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从土地的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投资基本农田调整项目的同时,加强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协作,形成基本农田建设合力,保障政府在整合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低产田改造资金和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等方面,进行集中使用,重点投放,扩大资金投入规模效益,形成良性循环投入机制。

3、占补平衡机制。土地复垦整理既可以恢复耕地,增加耕地,缓解人地矛盾,达到节约集约用地目的,同时还可以改善农业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要制订激励政策,鼓励用地单位、个人、农民搞土地复垦整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增强占补平衡运作机制,作为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的重要措施来落实。要大力推广实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耕地的项目挂钩制度,切实落实占补耕地的责任、任务和资金。加强按项目检查补充耕地情况,确保建设占用耕地真正做到占一补一。要推进耕地储备制度建立,逐步做到耕地先补后占,合理确定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的规模、布局和时序,要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管理,对占补达不到平衡的地方,坚决把住建设用地审批关。

4、用途管制机制。为实施有效的耕地保护,对土地用途严格管制,强化必要的管制机制。一是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充分挖潜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切实保护城郊结合部的耕地资源;二是对耕地的用途同样严格管制,防止耕地变形而改变用途,特别是耕地表面耕作层的保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要严格把关,会同农村基层组织一起,下达耕作计划,经常检查监管,要运用政策、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落实耕地用途,以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稳定

5、环境保护机制一要坚决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通过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保护耕地,控制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二要全面推广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依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以确保耕地环境质量;三要严格环境执法和责任追究,要强化环境执法,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特别是对耕地环境的破坏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四要建立科学的环境监测体系,实现耕地环境监测的科学化、网络化和现代化,在此基础上,建立环境应急体系,以提高应对耕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

6、执法检查机制。要充分利用国土资源执法动态监察体系,构建监管平台,切实加强土地批租监管和土地市场秩序的监管。一要着力构建巡防预防监管机制,以土地动态巡查,完善执法巡查网络,明确责任考核,做到违法用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二要建设批租监管机制,加强日常执法和借助卫星遥感照片进行执法检查,建立长效执法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和奖惩制度,定期对用地情况和耕地保护开展专项检查,要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要构建案件查处机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确保违法案情处理到位,尤其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公开暴光处理,确保良好用地秩序;四要加强部门联运机制,有效实施土地管理中的工作协调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落实

7、维权稳定机制。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过程中,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到位,正确处理国家,建设单位,农民集体和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关系,是确保社会稳定,有效保护耕地的措施之一。建立维权稳定机制,要强化政府责任,更多考虑农民群众利益,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

长远生活生计保障问题,要通过土地换保障,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要建立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机制,遵循中央提出的“少取,多予和放活”的政策,严格控制征地范围,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放活土地政策,让农民获得更多土地分配收入。要建立征地补偿机制、安置机制和建立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从而促进农民集体保护耕地的自觉性积极性。

8、社会监督机制。社会监督是指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一要加强群众监督,这是一种最广泛敏锐朴实的有效监督,让群众享有知情、检举、监督的发言权,建设好群众举报体系和网络,比如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接待室、举报中心等定期公诸社会,使群众保护耕地有渠道举报,安全举报,对举报准确的给予奖励,要形成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二要加强舆论监督,马克思称新闻舆论监督是“第三种权力”,舆论具有公开性,及时性,灵活性的特点,具有时效性强、辐射面广、透明度高、震慑力大的优势,保护耕地舆论监督可以造就强大的宣传教育态势,营造保护耕地的大环境,要保障社会舆论的调查、指导和批评的权利,强化新闻工作者的义务和责任,正确发挥保护耕地的监督制的作用,三要加强民主监督,这是包括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的广泛监督,要发挥群体监督的作用和民主监督的实施权,以形成社会监督的合力和中国特色的监督制的机制。

9、信息公开机制。地方政府有责任定期公开耕地保护工作中的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一要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要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要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区域内耕地保护的动态信息,并不断完善网上查询功能,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二要建立耕地保护信息采集机制,依法公开信息采集的工作规程,明确采集、审查、处理、运用等环节具体要求,使信息及时、真实、有效;三要建立耕地保护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加强检查监督

10、宣传教育机制。耕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机制必须常抓不懈,这是营造良好耕地保护社会氛围的十分重要的举措,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改进宣传教育,改进方式方法,完善制度,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一要建立常态机制,克服不主动、不经常、单一内容、单呆方式等问题,建立政府协调部门合力,贯穿始终,“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宣传教育网络下的常态工作新局面;二要建立责任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党委政府负全责,明确带头职责,明确部门职责,同时落实相应责任追究;三要建立激励机制,要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耕地保护宣传成效好,有创新的给予激励

耕地保护是个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完成好这一伟大工程,需要全社会齐心协力,机制创新,狠抓落实。

第三篇:建立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的对策建立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的对策,积极探索建立“小金库”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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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宣传教育机制。耕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机制必须常抓不懈,这是营造良好耕地保护社会氛围的十分重要的举措,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改进宣传教育,改进方式方法,完善制度,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一要建立常态机制,克服不主动、不经常、单一内容、单呆方式等问题,建立政府协调部门合力,贯穿始终,“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宣传教育网络下的常态工作新局面;二要建立责任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党委政府负全责,明确带头职责,明确部门职责,同时落实相应责任追究;三要建立激励机制,要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耕地保护宣传成效好,有创新的给予激励

耕地保护是个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完成好这一伟大工程,需要全社会齐心协力,机制创新,狠抓落实。

作者:诸镇康徐根泉顾奇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