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暨落实“财政支出八不准”的调查与思考
一把节支的金钥匙
――机构改革暨落实“财政支出八不准”的调查与思考
最近一段时期,**市按照中央及省关于农村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大刀阔斧对全市28个乡镇场、96个机关事业单位分性质按政策要求进行了撤、转、并,共撤并5个乡镇场,撤消3个办委,转并5个行政事业单位,清理富余人员1511人,调整231人,人员精简比例达25,
年可节约资金520万元,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财政支出八不准”制度是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提出的,通过执行效果良好。近日,经过与有关部门领导的座谈和深入的调查,我们深深感到这两项改革这无疑是成功的举措,为解决多年来行政单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支出高居不下这一困扰财政的难点问题,找到了一把消臃节支的金钥匙。
一、改革前后之对比
据统计,机构及人事制度改革前,全市财政供养人数22958人,行政政法部门财政供养5742人,年财政负担支出4500万元。改革后,全市财政供养人员21447人,行政政法部门财政供养5498人,较改革前减少244人,年节约支出72万元,第一次出现了财政供养对象的负增长。自1993年机构改革以来,虽然重新确定了财政供养对象,但由于自然变动因素和部门工作的延伸,特别是行政职能的扩充和政法战线的拉长,使财政负担人员逐年增加(年递增5.8),财政支出刚性上升,成了典型的“吃饭”财政。在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的同时,机构臃肿带来的人浮于事,干部多,领导多,能说的多,能干的少,形成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局面,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制约了经济发展。改革后,雍者下,能者上,工作态度明显好转,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增强了战斗力和凝聚力,形成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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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实践告诉我们,改革必须兼顾国家与个人利益、并以国家利益为主。以机构改革精简人员为例,按照“带职分流、定向培训、加强企业、优化结构”的原则和“一次定编定员,三年分流人员”的办法实施。分流对象每月基本生活费三年内逐步递减,政府给予了他们再就业的机会,而不是“一刀切死”。这样一来,财政支出压力逐步减轻,个人铁饭碗被打破,但参与市场竞争的认识得到加强,使财政压力的一部分转移到个人身上,个人可变压力为动力,通过再学习再培训,或进入企业或再创业,获得利益,同时,企业及个人创业活动的利税上缴财政,政府又收回了部分资金,可谓一举两得。正是由于妥善处理了国家与个人的分配关系,找到了改革的活力之源,才使这项改革风险小、速度快、易接受,成效显著。
实践告诉我们,改革必须朝着市场化、社会化、货币化即市场经济体制方向迈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传统思维方式必须扭转,支出改革,特别是机关后勤改革必须朝着市场化、社会化、货币化的方向迈进,没有方向的突破,就没有市场经济的成效与发展。我市的改革,在充分考虑市场化、社会化的基础上,突出强调了用货币缓解矛盾、用规律取代纪律的原则,是向国际惯例靠拢的一个实际步骤。这样做不仅从根本上杜绝了不正之风,而且使各个方面普遍增强了效益观念。
实践告诉我们,改革必须推进方能奏效。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难度、阻力很大,时机不成熟不能改革,条件不具备也不能改革。我市正是认识了改革的这些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推进改革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下岗人员如何安置、“八不准”的尺度如何掌握。在这些问题上,我市采取了一系列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