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一、意义

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工作,是查清土地利用现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土地管理和调控的重大举措。通过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建设用地、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未利用土地的数量和分布,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的结构、数量和布局,对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也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调查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调查目标

根据《通知》和《方案》要求,在现有土地调查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技术标准和市有关补充规定,用两年半的时间全面查清我县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各类土地数据;全面查清我县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状况,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建设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对我县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变化状况实行信息化管理与服务,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

按照市政府《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查清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县城(含龙水镇,下同)所在地、开发园区的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全县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形成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信息资料;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1、农村土地调查

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是本次调查任务的重点,按照调查内容,农村土地调查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农村土地权属调查和基本农田调查三部分。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以1。1万比例尺为主,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和要求,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在原有土地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对全县的农村土地进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实地查清全县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并汇总形成全县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2)农村土地权属调查

全面查清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及使用的土地)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状况,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3)基本农田调查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资料、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2、城镇地籍调查

城镇地籍调查是依据地籍调查技术规范,在现有地籍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县城所在地进行大比例尺调查。以1:500比例尺为主,对城镇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查,查清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每宗土地的位置、界线、数量、用途等,并统计城镇内部各类土地面积等数据、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住宅用地、开发园区用地等土地利用现状。

3、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主要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土地权属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等,并对土地利用数据库进行变更处理。土地利用数据库要实行网络化管理,为数据库的备份、更新、维护、应用和上报等日常工作提供支持。同时对数据库进行全面的整合与管理,并对图形数据、宗地属性以及各种表、卡、册等数据信息进行集中管理,提供编辑录入、查询统计、日常变更、制图输出、登记发证以及办公流程等管理功能,满足日常业务及管理需求。

4、成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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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现代网络技术,借助国土资源信息网络框架,建立先进、高速大容量的土地利用信息管理、更新的网络体系,为日常管理、信息发布和社会化服务提供统一的土地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土地信息传输、匀换、共享及社会化服务一体化。

四、调查成果

通过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获取全县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形成一系列不同尺度的土地调查成果,成果类别主要有数据成果、图件成果、相关文字成果和土地利用数据库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