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本单位、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集团有关安全管理要求,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到本公司是指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科室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本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
7、主持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2、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措施、督促、协调相关职能科室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召集相关职能科室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总经理。
3、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负责执行办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督促相关职能科室,协助安全主管(项目上由工程部负责)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令相关职能科室进行督查,落实整改。
5、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配合上级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
6、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科室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
(一)工程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作为公司在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事、协调机构,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及监督、检查和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规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的落实。
4、配合相关职能科室做好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定期深入一线、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责令被检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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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