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程序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程序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实施条例》;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二、申请人须提交的主要材料(报件份数:纸质1套):

1、申请验收报告(表)(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2、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文件

三、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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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验收组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落实遗留问题的处理责任及核查单位;

⑼宣布环保设施竣工的“验收意见”;⑽验收组成员在“验收意见”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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