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承诺书
光明路下穿南林高速立交桥及道路工程
项目扬尘治理承诺书
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建筑施工对城市环境和人民生活的影响,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建〔2016〕52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为确保工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效果,特签订本承诺书,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认真履行。
一、建设单位责任
(一)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第一责任人,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起主导作用,项目开工前,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做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列入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在组织工程招标时,不得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竞价范围,并保证按时足额拨付。
(三)负责对施工单位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牵头做好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和施工车辆冲洗上路管理工作。选用有资质的渣土运输单位运输土方、渣土。
(四)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
(五)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到位。
(六)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检查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
二、监理单位责任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二)负责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理工作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细则及监理日志中。
(三)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坚决制止,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单位责任
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承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扬尘防治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一、严格按照住建系统扬尘治理操作手册落实“6”个100%扬尘防治情况“6个100%”即:施工现场围挡达标率100%、裸露土方覆盖率100%、出入车辆冲洗率100%、主干道硬化率100%、设置扬尘监督牌率100%、拆除工程洒水压尘率100%
二、施工现场严格按照住建系统扬尘治理操作手册管理到位
(1)围挡高度2.5米,围挡底部设溢尘座,围挡外1米内保持清洁,围挡每隔4米设置一个喷头,每隔一小时喷一次;
(2)大门口设置冲洗台,车辆出入必须全车冲洗干净,冲洗台到门外主干道铺设土工布;
(3)施工现场硬化或绿化率要达到100%;
(4)工地门口必须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规格3米*1.5米,内容包括监督牌、明白卡、承诺书,蓝底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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