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责任书

瓮安县建设施工项目环境保护

二○一七年度

承诺书

瓮安县建设施工项目环境保护承诺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中产生的扬尘污染,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不断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津、法规的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主干道围墙2.5米,其它路段不得低于1.8米;

二、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进出口设置冲洗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并做好冲洗淤泥、污水的清理、排放工作。污水设置排水沟经沉淀后集中排入市政管道,决不随意排放,污染路面,决不将未经沉淀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和市政管道;

三、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四、外脚手架按要求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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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对破坏的排污管道主动进行恢复,保证污水不排入河道;

十三、主动积极做好“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工作

项目负责人(签字):公司名称(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