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矿优化环境承诺书范文

为确保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郑重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简化工作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只要符合国家政策和所需资料齐全、完备的项目,根据相应审批权限,属县级审批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归上级审批的在最短时间内报上级部门审批;对手续不全的,出具需补办手续的补办单,补办手续后保证第二次办成,决不让群众跑第三趟。

二、改善政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实行挂牌上岗及持证执法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条款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在指定地点向群众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三、加强信访处理。加大对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做到城区内投诉当天处理,城区外投诉二天之内处理,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案件。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素质。严格遵守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察厅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加强对内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稽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打造出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队伍。

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我们的投诉电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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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所有收费执行国家和省、市、县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所有的执法行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实行案件办审分离制,依法把握案件处罚载量权。

五、抓好廉洁自律,严格执行质监部门“五公开”、“十不准”、“八严禁”规定,对影响行业形象和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坚决查处

六、自觉接受监督。设立监督投诉电话,监督电话为,县投诉中心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