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工作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人事、劳资、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2、承办公文会议、对外联络、安全保密等工作;

3、负责全局的后勤保障和车辆使用管理等;

4、负责全局的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和公益事业等事务;

综合科

1、研究制定综合计划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环境统计工作;

3、承担全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各街道办事处、镇和相关委办局的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开展绿色社、安静居住示范小和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等的创建工作;

5、协调、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法制科

负责全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管理。

1、负责制定全局行政执法文书、表格等;

2、负责全局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审核、编制文书,执行、应诉,以及结案归档等;

3、负责全局普法宣传及执法人员培训

开发保护科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查、审核、审批;

3、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4、组织编制我及重点域生态保护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等,并监督实施;

5、负责对自然资源开发、矿复垦、生态恢复整治、荒漠化防治等活动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污染治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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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

4、负责环境污染扰民投诉的接待、调查处理和回复;

5、依法对排放污染物进行排污收费核定与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