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题与环境法的产生(演讲稿)
环境问题与环境法的产生
一、环境问题的产生
环境问题自古就有,从最早原始社会因乱采、乱捕、破坏人类聚居地局部的生物资源从而导致的生活资源缺乏甚至饥荒;到农业为主的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人口聚居区的居民或手工业者抛弃生活垃圾曾出现的污染;再到工业革命之后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出现的大规模的环境污染与各种公害事件的出现,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造成的资源的稀缺与枯竭,照成的局部区域的生态失衡现象;在到最后的当前世界的范围大难防范的威海中的全球环境危机,都反映着不同时期人类与环境之间的相关关系。
随着人类的发展,环境与人类之间的紧张关系表现的越来越严重,两者之间的冲突也越来越强烈。人类总是迟钝的,任何事物只有严重危及到他们的安危,以至于让他们感到恐慌,他们才能意识到这些问题的存在,正应为如此,环境问题被人们真正当一个问题予以讨论,重视的则是从工业革命后机械化大生产对于环境严重破坏和污染之后才出现的,自工业革命之后的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才是我们平时观念里典型的环境问题,也是我们今天所要讨论的环境问题。对于它的产生,我们可以从经济根源、宗教根源、哲学根源等几个方面来探讨一下。经济根源:
应为人类的生产行为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负外部性而环境作为一种共有资源也存在着非排他性,使得环境问题的产生变成了一种必然。
所谓负外部性,是指一个人的行为或企业的行为影响了其他人或企业,使之支付了额外的成本费用,但后者又无法获得相应补偿的现象。例如:工厂在生产中所排放的污染物就是一种负外部性。它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包括政府治理污染的花费,自然资源的减少,以及污染物对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
而环境作为一种共有法人资源存在的非排他性则更是加重了生产行为的负外部性的严厉程度。共有资源是有竞争性而无排他性的物品,由于外部性的存在和人们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导致共有资源的枯竭。
把这两方面综合起来看就是我们个人不需要对自己对于利用环境资源所产生的负外部性买单,而在造成的这一部分危害则会平摊在政府,社会,甚至其他完全与利用这部分环境资源不相关的人身上。用一句比较有趣和话来形容这就是,“光上车、不买票”。马克思说:资本家为了百分百的利润就不惜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不惜上绞刑架,而正是由于环境这种共有资源的对于个人的低风险性,则贪图便宜的资本家蜂拥而至,则环境资源被过度使用也在意料之中。
宗教根源:
西方的基督教对环境问题的产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传统基督教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经典解释是:惟有人是按上帝的形象造的;上帝造人是要人在地上行使统治万物的权利。根据这些教义,传统基督教认为,只要为了人的利益,征服和掠夺自然是天经地义的。
《旧约全书·创世记》的第1章第28节说,“上帝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创世记》的第9章说,“神就赐福给挪亚和他的儿子,对他们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必惊恐,惧怕你们,连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
正式在这样一种对于人类的超然与自然地地位的强调,使得资本主义在发展过程中对于环境利用不可能自发的去寻找一个适当的限度,完全是一种支配一切的世界统治者的姿态去面对环境,所以人们从心理上不会对自然有所敬畏,夹杂着利用环境资源蕴藏的巨大的利益的诱惑,也就不可能有着对于这种行为可能照成的后果的考量,从这一点看出现现在严重的环境问题是一种必然。哲学根源:
哲学是科学的科学,是我们时代精神的反映。环境问题的产生与西方世界“主客二分”的哲学传统有密切的关系。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开“主客二分”思想之先河,近代的伽利略、培根和笛卡尔,特别是笛卡尔,对“主客二分”式的机械论哲学的最终确立和占据统治地位,做出了最有成效的努力。
在著名的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中,他在精神和肉体之间划出了一道截然分明的界限,他“以外科手术般的精细态度,从物质本性中剔除精神的每一丝痕迹,留下一片由惰性的物质碎片杂乱堆积而成的、没有生命的疆域。”
主客二分的哲学模式对于确立人的主体性和科技的发展,的确发挥了进步的历史意义。但是它忽视了大自然的整体性和价值尊严,它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界盲目的肆无忌惮的征服和改造。对于以人类的纯粹的理性去征服改变世界妄想,使得人们盲目的相信通过运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创造去改变就可以克服一切的困难,以至于在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之时,人们还没有意识到环境问题存在的必然性,还妄想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完善最终可以克服自然的反作用。小结:
从以上三个方面可以大体感知到当代社会出现如此严重的环境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如果用一个模式来总结环境问题的产生来说,我想用佛家的一个因果关系理论来解释,环境问题这是一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问题。对于这“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问题,不是通常意义做了“好事就会有福报,进天堂,做了恶事就会入地狱”的简单的单线因果关系,这是被世俗庸俗化了的佛教哲学。原始佛教上的善恶报应之便是一个复杂的关系网,使得人们难以正确选择其中的多样化的利益关系。
以环境问题举个简单的例子。某做山上有着一片稀疏的树林,但也有一定数量的树木可以被人利用,现在你和你的朋友来到这片山上,你们有两种选择,善的方向是你们可以在这座山上广泛种植花草树木,这样做的结果是山林变得郁郁葱葱,鸟语花香变成一片人间天堂这算是你们善行的善报;还有一种选择是砍伐山上所有的树木,这片山头的生态从此被破坏,变成寸草不生的荒原,这就是你们恶行的恶报。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们会选择善行还是恶性。
相信大多数人一定选择的是善行。现在我们继续看看这个问题,你要种植花草树木把这片荒地变成人间天堂可能需要花费很大的财力物力,以及漫长的的时间,而当你的不断地付出,快要或者已经要得到福报的时候,你已近死去了,虽然你的行为时造成的福报可是这种福报并不是落在你的身上,而如果你砍伐所有的树木,把这些变卖,你有了一笔不小的财富,然后你离开了这片山林,去其他的地方,可能你拿着这笔钱做生意发了一大笔财,虽然还是会有这片山林变成荒原从此被完全破坏的恶报存在,可这样的恶报与你个人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可能会落在其它人身上。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们是会选择辛辛苦苦一场,到头来却为他人做的嫁衣裳的善行呢,还是选择虽然会让其他人受到危害而自己却走向完美生活的恶性呢。
善恶行为与报应之间的不对等,造就了这样选择的纠结,似乎没有一种选择是绝对正确的。的西方资本主义的经济学上,则是以完全理性人作为他们建立学说的主体,所谓的理性人就是寻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人,按照他们学说的选择则是选择作恶行而自己得福报,而把恶报转嫁给他人的身上。在这样的学说理论体系的指导下,环境问题的产生,对于环境的污染破坏是不可避免的。
二、环境法的产生与效用
我们要讨论的第二个问题就是。面对这样不可避免的环境问题,我们要如何解决,如何消除这些负外部性对我们带来的损害。我们都知道,目前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都是建构在一些列法治原则下运行的,那么人们在解决棘手问题的时候,第一想到的还是走法律途径。于是乎环境法则由此产生,这也是历史发展上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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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某禅宗大师所言。老衲三十年前尚未修行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略有修行,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如今修行在身,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这段话本是修身之言,这里我用来概括今天我想要表达的理念。我们创造了五千年的绚烂文明,这是世界上其它任何一个国度不曾有了,我们传统挂念里必然有着很多远超西方世界的优越性,到了近代我们被迫卷入了近代化,工业化,西方化的洪流中去,备受压迫和欺凌,而现在的中华名族终于站起来之后,我们所需要的是重新审视一下我们面临的当今社会,洞悉西方制度的弊病与我们经历挫折的原因,回顾我们的传统,在传统中寻找我们的出路,达成那个看山只是山,看水只是水的最终境界。
话题讲到这里,已经太过空泛了,也该就此打住,环境问题的解决是一项繁琐复杂的工程,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完了,今天我所做的不过是——告诸往而知来者也,仅此而已。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