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及对策建议

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2003年10月,温家宝总理一行走访重庆市万州区库区移民,帮助农民工解决了2240元务工钱。温总理的及时讨薪,使得农民工“讨薪”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话题成为热点,引发全国范围的“讨薪风暴”,引起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不少农民工依法拿到了拖欠的工资。

总理帮助民工讨薪距今已有近八年的时间,但欠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仍然不合理、不合法的存在着。

2008年4月,我区玉河苑项目工地因工程款不到位、施工管理不力等多种原因发生民工工资拖欠,30多位民工先后到信访、劳动等部门上访、投诉,区劳动监察部门与建委、综治、信访部门共同联合处理,历时近半个月,化解矛盾并监督发放到位人工工资近40万元;6月,耿城鹤工程工地发生民工工资拖欠,涉及金额3万余元;2009年8月,太平湖镇项目工地因人工工资发放发生争执,13名外地民工不断上访并干扰施工,涉及金额1.6万元;2010年8月,陈××等20余人因生活费、补偿金等问题与厂发生争议,到区信访部门集体上访寻求解决……

一、工作现状

从上述数据来看,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特别是建筑领域的民工工资拖欠仍然十分严重,虽然全国上下都在重视这个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都在加大力度实施清欠,加大力度打击苗头现象。如我区在2009年即开始实施“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属地管理,归口解决”的分类处理原则,将各相关职能部门纳入农民工工资清欠的责任单位,通过行业主管、职责监管、区域监管等多种途径明确监管职责,扩延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各部门联合发力为高效便捷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创设了条件,但拖欠现象仍旧屡见不鲜。

据统计,2008年,我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处理各类维权案件55件,追讨农民工工资350.8万元,其中涉建筑行业25件,金额约296万元;2009年,受理处理各类维权案件13起,涉及金额2.2万元,同时,配合区建委及相关部门协助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8起,追讨农民工工资约450万元;2010年,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4件,涉及民工685人,清欠工资额245.5万元,其中与建委共同处理建筑领域工资拖欠8件,涉及民工600余人,追讨回农民工工资金额约160万元;2011春节期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5件,协调解决拖欠工资12件,追讨回劳动者工资476.1万元,涉及建筑、交通、水利等领域的劳动者约700余人。

二、存在问题分析

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筑领域仍是“重灾区”,这与建筑市场各方面的运作不无关系。

1、确认劳动关系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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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应当以快捷、有效处理事件的角度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使职能部门真正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大欠薪处罚力度,增加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建立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修改完善建筑市场法律法规,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杜绝建筑市场层层转包和挂靠等不规范行为,克服用工主体不明确的现象,理顺建筑市场中的劳动关系。

2、由地方综治部门牵头,建立农民工工资拖欠处理责任制,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属地管理,归口解决”为原则,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职责,并将预防和解决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同时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把管理关口前移,立足预防,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由政府牵头,劳动保障、建设管理、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共同“把关”。

3、要正确区分对待农民工追讨工资而引发突发事件的行为。对于确实因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而引发的,政府各相关部门应该尽心尽力尽快帮助其解决,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对于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清出当地的建筑市场;对于借催讨工资之名组织煽动突发事件的包工头或班组长,有关主管部门应给予严肃处理直至治安处罚,并给予新闻曝光,起到威慑作用,扼制这种现象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