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欠费调研材料
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的调研材料
一、欠费基本情况
我县社会保险费欠费是从2008年年底开始的,截止2017年4月底,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3867.23万元,其中养老保险欠费2976.04万元,医疗保险欠费488.88万元,工伤保险欠费215.56万元,生育保险欠费96.43万元,失业保险欠费40.30万元
二、社会保险欠费的原因
1、2008年汶川地震后,国务院和四川省政府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因灾停业、歇业的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和核销因灾无法恢复生产,依法破产或关闭企业的养老保险欠费。我县大部分企业开始理直气壮的进行社保费挂账。2009年底,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出台文件,“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等4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0年底,统称“五缓四降三补贴”。该政策导致企业进一步拖欠社会保险费,造成欠费的雪球越滚越大。几年下来后,积累金额较大,且经济又处下行趋势,部分企业就有意识的恶意拖欠,甚至期盼国家能减免或核销欠费,缺乏缴费的主动性。
2、社保制度本身不够完善,欠费征缴的法律依据不充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虽明确制定了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的处理办法和程序,但该规定只是一个部门令,追缴过程中需要配合的金融部门、司法系统等部门没有相关的配套文件,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阻碍,造成欠费追缴无法开展。
3、处罚措施不力,强制执行难以到位,导致很多企业有恃无恐,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
4、职工参保意识和维权意识不强。我县企业务工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年龄偏大,普遍没有接受足够的文化教育,文化程度较低,而且大多没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受不能补缴的政策影响(缴费不足15年就不能领取待遇),职工参保积极性也不高,对企业拖欠社保费等违法行为,也就知而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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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搞好相关部门间沟通和协调。利用各部门的管理权限,动员和强制相结合,督促企业参保缴费。工商、地税部门在工商年检、税务验证换证和企业变更登记时,要查验其社会保险缴费是否足额,凡未参保或缴费不足的,不予年检、换证和办理变更手续。对变更和注销企业,必须要求其缴清欠费后才予以变更和注销。
4、将企业社保缴纳情况纳入征信系统,有利于丰富企业的信用信息,有助于逐步提高企业诚信缴纳费的意识,及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保险费。此外,通过征信系统及时共享企业的社保缴费信息,还有助于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和信用还款能力,降低审贷成本,提高防范风险能力。
今年,我县加大欠缴社保费的追缴力度,严格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规定的步骤启动依法追缴程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截止2017年4月底,欠费三个月以上的111家企业中已经有54家主动清欠,累计清欠1081.22万元(其中1月清欠196.38万元,2月清欠237.32万元,3月清欠283.38万元,4月清欠364.14万元)。剩下的57家欠费企业,县社保局已经致函县域内各银行查询其对公账户的存款情况,共查出33家企业的对公账户,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正在函请相关银行办理强制划拨业务。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请欠费企业提供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或移送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