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欠费调研材料

石嘴山市社会保险工作调研报告

王金海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社会保障政策,结合实际,以改善民生为主线,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保险事业快速发展的办法措施,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由过去的社会统筹转变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运行体制。社会保险从单纯的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向全民社保转变。

一、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1、基本养老保险向人人享有保障的目标迈进。1986年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0年启动实施了失业保险制度,2008年建立了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在平罗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国家级试点,在国家、自治区未出台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市委、政府于2008年底出台了《石嘴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进行了有益偿试,被评为“2009年度中国十大民生决策奖”。2010年,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的意见》(宁政发[2010]10号文件),彻底解决了全市农场工、家属工、集体工“三工群体”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在全区首家制定出台了城镇老龄低保人员养老保险贷款参保办法,全市768名老龄低保人员贷款参加了养老保险。争取自治区政府于2010年将大武口区、惠农区列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我市在全区率先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全覆盖。

2、基本医疗保险从制度和政策上实现了城乡全覆盖。1999年启动实施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996年启动实施了工伤保险,2001年启动实施了生育保险,2003年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07年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9年在平罗县开展了统筹城乡医疗保险试点。2010年争取自治区将我市列为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市,全区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启动大会在我市召开。在全区率先开展了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一卡通”试点工作,方便了群众就业结算。

3、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全市养老保险统筹职工人数达到153051人,其中:在职职工115750人,企业退休人员37301人。全市新农保参保人数11.8万人,参保率达76.2%。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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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责任,切实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一是要明确市社保局是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二是要解决好养老服务人员编制问题。建议根据目前21个街道办事处90个社区居委会管理企业离退休人员工作量配套解决所需要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社区社保工作人员应由市社保局负责在公益性岗位招聘录用,工资发放,业务指导,监督等工作,继续落实好街道和社区社保协理员编制工作,街道和社区的社保协管员应实行统一管理,解决好有编制无人,有人无编制和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三是要解决好管理服务工作经费问题。根据宁财政(综)[2008]1748号文件精神,建议市财政按照我市纳入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总数按照每人每年50元,行业退休人员人每年30元的标准,列入年度预算予以解决,以确保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4、多措并举,切实抓好医疗保险经办工作一是突出抓好医疗保险参保扩面。重点抓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以全市各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为重点,抓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基本解决国有关闭破产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建立基金预付制度,实行基金市级统筹,在定点医疗机构成立结算中心,实现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改革付费方式,解决群众就医“垫支”和“跑腿”问题。做好医保关系接续和医保各项制度衔接。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建设重点,调整医疗保险支付待遇,引导吸纳更多的群众在基层就医。积极推行就医首诊制和双向转诊的就医管理规定。加强医疗卫生人才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出台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兑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建立大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帮扶机制,帮助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才。三是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自治区要求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规定。对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按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本药物费用,实行年终考核,季度拨付,按自治区规定及时补偿。四是实行以奖代补,建立考核奖励机制五是巩固

和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按照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要求,2011年使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实现门诊统筹和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六是创新管理方式,努力实现医疗保险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在全市逐步推行以总额付费制为主体,按病种、人头付费为辅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机制试点。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公开、公正、透明的准入确认、协议管理、考核定级和约束退出机制。完善多种付费方式下的医疗服务和费用支出监控措施,加大对医疗机构和个人骗保行为的防范和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内控机制和欺诈防范机制,有效防止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的方式对定点单位的分级实行动态管理,以促使定点单位加强自我管理和规范行为,为参保病人提供更为优质的医疗服务。积极发挥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量,建立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七是积极推进门诊统筹制度建设。依托社区、乡镇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门诊统筹工作,促进基层卫生服务平台和基本药物的使用,建立参保人首诊定点选择和双向转诊制度,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在社区(乡镇)、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探索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建立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制度,新农合门诊统筹巩固在现有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门诊大病制度,切实减轻重病、慢性病患者医疗负担。八是巩固和完善医疗保险“一卡通”管理系统九是切实加强经办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建设连接区、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街道(社区)、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及定点医疗机构和办理银行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全市医疗保险业务流程,方便群众参保缴费和就医结算。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发放、管理和运营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畅通信访渠道,完善投诉受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和信息系统控制,加强基金支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