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探索与分析调研报告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探索与分析
(以木瓜镇农村幸福院模式为例)
随着农村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在推动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带来诸多的问题,其中,“农村留守老人”日益增多。而根据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水平为16.15%,其中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为18.47%,城镇人口老龄化水平为14.34%,农村比城镇高4.14个百分点,农村老龄化要比城镇更加严重。在城市化和老龄化的双重作用下,农村“老有所有、老有所依、老有所乐”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农村“幸福院”应用而生。
农村幸福院是由村民委员会主办和管理,立足于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也能同时让农村留守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农村幸福院按照就近设置、方便老人、功能实用、自愿参与的原则,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农家书屋或者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资源进行建设。幸福院尽量靠近村卫生室,向本村留守、独居、高龄、特困老年人提供日托、助餐、娱乐、康复等服务。休息室设立床位或折叠躺椅,配备被褥、枕头、床单、衣柜等日常生活用品,满足入院老人临时休息需要。提供图书、报刊,配备电视机、棋牌及桌椅等设施,方便入院老人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农村幸福院的建设构建了更加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补齐当前养老服务工作短板,解决农村独居、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的养老难问题,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提高广大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木瓜镇农村幸福院建设和发展现状
目前,木瓜镇已建成农村幸福院两个,分别是王家峁村幸福院和东梁村幸福院。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我们了解到王家峁幸福院建成于2017年,共投资40余万元,通过以村集体经济投入、上级部门投入的资金、动员村里在外经商成功人士回报社会,参与建设,发动村民自愿捐助以及利用县乡财政预算筹集而成,日常运行维护主要通过民政部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及社会捐助等形式资助。王家峁幸福院共有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有15个房间设有20个床位,现入住老年人7人,并配有专职管理人员、炊事员、清洁工及医疗保健人员。同时配有电视机、棋牌室、阅览室等娱乐活动场所。东梁村幸福院建成于2018年9月,共投资40余万元,幸福院共有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有居住房间9间,床位18张,现入住65周岁以上老年人16人。有管理员、厨师、会计、清洁工等7名工作人员。也配有电视机、棋牌室、阅览室等,生活设施和娱乐设施基本齐备。
通过调查,目前木瓜镇还有台问沟村、常塔村、阳坬村、柳沟村四个村计划建设农村幸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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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充分激活社会民间力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互助养老方式的关键是互助,除了入院老人之间的互助以外,应发掘农村社会的民间力量。首先,建立以农村女性劳动力群体为主体的兼职服务队伍。兼职服务人员主要负责日常照料的服务工作,所需技能少,经过简单培训后即可上岗。其次,建设以农村低龄老年人为主体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吸引低龄老年人加入志愿者队伍可发挥其余热,增强其社会认同感,还可以利用其相互熟悉的优势,为高龄老年人带来较高质量、较高效率的服务。再次,充分发挥乡土杰出人才的能量,倡导其为故土的发展出力,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积极捐助农村幸福院发展,拓宽幸福院建设和维持的资金来源渠道。
3、加强专业化的指导和帮扶,促进农村幸福院健康发展。农村互助养老仍处于摸索阶段,应在专业理念和工作方法的引导下,进一步整合政府、社区和家庭层面的优势资源,对农村互助养老的发展提供更多专业化的指导和帮扶,让老年人在互助养老的过程中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如,加强对农村社区互助养老服务工作的质量评估和监督,加强对农村幸福院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规范幸福院资金管理程序,完善财务制度;对新入院老人进行适应性指导,帮助其快速熟悉环境;对入院老年人进行培训,让其承担起一定的养老护理工作,弥补护理人员不足的问题;促进入住老年人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或责任保险,其中农村五保老人购买相关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应由同级财政负担;尽快出台规范老年人互助组织及成员权责的法律,从法律层面保障老年人在互助活动中的权益,使老年社会工作者和参与互助养老的老年人群体有法可依。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幸福院的社会认同感。加大宣传力度,促使人们了解互助养老是国内外普遍流行的一种养老方式,它具有降低养老成本、满足老年人需求等诸多优势;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养老事业,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互助幸福院捐资、捐物或提供志愿服务;加强对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与培训,提高互助幸福院的服务质量,满足入院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通过不断提高农村幸福院的社会认同感,促进农村幸福院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