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方案
第一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的内容。
(一)市国土资源局年度工作重点及落实情况(包括重要决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
(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落实情况;
(四)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年度注册情况;
(五)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通报的其他重点工作。
第三条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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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五条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的管理与监督。
局办公室应及时收集整理群众对通报情况的反馈信息。
组织人事监察科对重点工作通报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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