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置换的请示

土地置换的请示一县人民政府:

白龙山街道长田行政村萧绍琴户,土地被县政府工业园区三期项目征收,原住房破旧,急需建房。经白洋墩村、长田村两村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两村双委同意,拟将位于古坊自然村阀门厂东侧,林岩火新建房屋向东第5直、第6直两直地基和建房地基前后空地约200平方米,与白龙山街道长田村上拗田面积约200平方米,四至:(东至孙克中田为界;南至项宏旺山为界;西至阙文义田为界;北至路为界),进行土地置换,请县政府给予批准。

特此请示。

白龙山街道办事处

20xx年1月2日

土地置换的请示二永春县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推进我镇新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地置换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土地法律法规之规定,经与县国土资源局实地勘测,拟拆除吾峰镇候龙村10组陈福地一宗闲置房屋413平方米,培民村3组张贞癸一宗闲置房屋483平方米(二宗用地面积合计896平方米),复垦耕地。用于置换吾峰镇候龙村10组、吾中村5组和6组二宗拟规划新村建设用地,用地面积891平方米。二宗置换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用于我镇的新村建设用地,请予批准。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永春县吾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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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否,请示复。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