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出让的申请报告

香港亚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4(第002号)

关于落实桂林市上海路桂林南药厂地块的土地规划设计条件的报告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

我集团公司于2012年5月与贵政府就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路地块签订了投资建设“桂林亚美国际广场”框架协议,拟投资超过人民币13亿元,并于2012年9月统筹在第九届东盟博览会上签约,成为桂林市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我集团根据原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进行了项目规划设计,规划建设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项目有40537平方米的大型购物中心,16120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8230平方米的5a级写字楼和配套高档住宅及公寓,商业公建面积超过总面积的50%。该设计方案已提交至贵政府并得到认可。

该项目地块的土地规划设计条件于2012年11月发布,现在已经超过一年有效期,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我集团公司向贵政府提出申请,重新落实该地块的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希望贵政府能与市有关部门明确该地块的建设内容及体量,并要求引进世界500强零售业企业提升象山区乃至桂林市的商业档次及服务业品质。我集团公司恳请贵政府向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申请落实,在该土地出让方案中,要求

地块建设条件如下:

1、竞买人须与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在东盟博览会上签订项目开发框架协议,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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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桂林市象山区区委、象山区人民政府抄报:桂林市市委、桂林市人民政府

香港亚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3月25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