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审议稿

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先行开展我省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土地调查办公室《关于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先行开展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筹衔接城乡土地调查成果,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设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数据库,对完善土地调查制度,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促进“多规合一”,巩固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动全省权籍调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任务

以省级下发的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为基础,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查清城镇村庄内部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各类土地利用状况。

三、技术路线

以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城镇村地籍调查成果及以城乡规划、城市建设等资料,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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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程序与方法

(一)确定调查范围

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确定的城市(201)、建制镇(202)、村庄(203)范围和边界,结合最新影像和土地利用实际状况,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初步调绘城镇村庄范围。经实地核实后,划定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村庄调查范围界线,并作为城镇村庄内部调查控制面积的依据。城镇村庄内部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应不重不漏并覆盖全部调查范围。城镇村庄周边划入城镇村庄范围的图斑应以建设用地为主要用途。

城市(201)、建制镇(202)、村庄(203)范围界线,按照单独图层方式录入土地调查数据库。

(二)资料收集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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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图件成果

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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