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保证书
矿区土地复垦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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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xx大学xx学院,河北)
摘要:矿山开采尤其是煤矿开采造成了大量土地资源的破坏,作为以整治被破坏土地为目的的土地复垦,是实现矿区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关键环节。根据资料分析和实地调查,认为目前我国煤矿区存在着影响土地复垦问题的一系列因素,包括经济、技术、理论、政策和历史因素等。对此,应加强土地复垦理论和技术经济的研究、土地复垦技术的推广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形成矿区土地复垦的支撑体系,促进矿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键词:煤矿土地复垦因素对策
引言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的土地破坏,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搞好土地复垦是充分合理利用土地,促进土地资源持续利用的需要;是增加耕地面积,缓解矿区人地矛盾,促进矿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和改善矿区工农关系的需要;同时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企业把土地复垦当作生产全过程的必要环节,重视对土地生产素的投入,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
1土地破坏的主要原因
土地破坏大体包括。1由于露天采矿、取土、挖砂、采石等生产建设活动直接对地表造成破坏的土地;2由于地下开采等生产活动中引起地表下沉塌陷的土地;3工矿企业的排土场、尾矿场、电厂储灰场、钢厂灰渣、城市垃圾等压占的土地;4工业排污造成对土壤的污染池;5废弃的水利工程,因改线等原因废弃的各种道路(包括铁路、公路)路基、建筑搬迁等毁坏而遗弃的土地;6其他荒芜废弃地。而矿山开采尤其是煤矿的开采是土地破坏的主要原因。
这些土地根据恢复利用的具体用途,根据《土地复垦规定》,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和自然条件、土地破坏状态来确定,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建则建,尽量将破坏的土地恢复利用。
2矿山土地复垦形势分析
2.1矿山土地破坏环节分析
矿山开采之前需要对矿区范围内进行征用和变更。如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首先由当地政府进行征用变更为国有土地,然后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矿业权人,才能够成为采矿用地,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原先是国有土地,与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及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变更为采矿用地即可。如果在矿山建设开采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造成土地的破坏,使得矿山土地不能够在原有用途下利用,就需要对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通过土地复垦,改善和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实现矿山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矿山开采之前所征用土地的利用类型比较复杂,如耕地、林地、园地和草地等。根据土地复垦要求和原则,矿山开采破坏的土地优先复垦成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复垦后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可有效解决我国当前人多地少的矛盾。
2.2复垦土地权属关系分析复垦后土地利益主体是矿山企业、政府和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复垦的原则“谁破坏,谁复垦”,矿山企业在开矿过程中土地遭到了破坏,通过相关措施复垦成可以重新利用的土地,虽然通过复垦这部分土地已成为农用地或其他用地,但是这部分复垦后的土地在未进行变更之前仍为采矿用地。由于矿山企业不具备专门从事种植等农业活动的人员,对于复垦成农用地的土地无法得到合理利用,且由于企业在复垦中投入大量资金,无偿把复垦土地给与当地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是不现实的。因此,这部分由企业复垦完的土地出现了矿山企业有地不愿种而当地农民有地不能种的矛盾,使得复垦后的大量农用地,特别是质量较好的耕地不能得到种植。同时,由于矿山当地失去土地的农民无地可种,而且国家征地补助标准偏低,甚至不能补偿到位,导致了矿地矛盾、工农矛盾的加剧,进一步影响社会稳定。
3矿区土地复垦问题的影响因素
3.1经济发展因素
分析土地复垦区尤其是煤矿区土地复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不难发现,其最大的影响因素是社会经济问题。理论和技术的完善是煤矿土地复垦的基础,但是如果没有社会经济的强有力的支持,复垦就不可能得以实施。煤矿土地复垦技术复杂,工程量大,需要雄厚的资金;而复垦后土地的经济效益相对较小,煤矿企业不愿投资复垦。受区位经济制约,煤矿土地复垦后,其经济效益相对于巨大的复垦成本来说,显得有些微不足道。虽然我国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国内外企业投资于煤矿土地复垦,但收效甚微。
3.2技术因素
所谓技术因素是指土地复垦工作中的科学技术条件,一般认为土地复垦技术分为工程技术和生物技术。目前矿区内土地复垦的技术相当落后,基本上处于工程复垦阶段,没有有效的生物复垦技术,对土地恢复的程度不高。对于塌陷地,矿区一般采用简单的充填,恢复土地的面貌,有些干脆不经处理直接利用。煤矸石山消耗后的土地复垦也基本上采取简单剥离贫瘠土层的方法进行复垦。对复垦技术研究支持力度不够,技术推广应用困难重重。再加上以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土地复垦认识和投入不够,制度、政策和财政上的支持也比较少,是导致复垦工作难以广泛开展的主要原因。东部沿海一些矿区,经济条件好,先进技术也得以推广应用,复垦成本相对较低,复垦率能达到30%~60%;而西北部地区,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短缺,缺乏先进技术力量,煤矿企业效益低,土地复垦工作滞后。由于尚未建立有效的复垦机制,所以目前更多的是采用示范区的形式推广复垦技术,作用和效果都受到很大限制。
3.3政策因素
一些发达国家,都有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支持矿区土地复垦工作。我国复垦在法律制度上起步较晚,缺乏与之相配套的执行措施,特别是政策上和资金上缺少保障,落实起来难度较大。对此,只有建立健全有关法律体系和可执行机制,才能为土地复垦提供保证。
3.4理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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