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报告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调研报告
围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们组为专题调研第二组,由吕国奇副局长带队,土地利用处、执法监察处、行政服务处和丹徒分局等部门有关同志参加,调研的课题是“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调研地点是丹徒区。最近一段时间来,我们通过座谈讨论、走访沟通、研究查询等多种调查研究方式,并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形成了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调研报告。
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紧迫性与重要性
节约集约用地,是当前严格土地管理,实施土地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建设节约性社会,有效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措施之一。近年来,在用地指标日趋紧张的形势下,我市按照国家、省和市一系列有关保护资源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和盘活存量的原则,走出了一条集约、高效、统筹发展的新路子,有效缓解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有力保证了我市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作为一个苏南沪宁线上的重要城市,人多地少,特别是人均耕地少,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是我市的基本市情。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加之一些地方用地结构不合理,用地方式比较粗放,致使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土地紧缺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从经济社会现实发展和长远大计出发,必须正确处理保护土地资源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必须始终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坚持走节约集约用地的路子。各级各部门都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一环,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切实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实现土地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长久的基础保障。
(一)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必然选择。在经过城市规模连续多年的快速扩展之后,我们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土地资源紧缺约束。与此同时,土地的产出水平却十分低下,镇江全市平均每亩建设用地产出的gdp均值只有11.10万元,高的达到25.96万元/亩,低的只有4.64万元/亩,总体土地产出水平很低,土地产1出率与发达国家差距巨大。
(二)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2006年开始我国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变革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土地管理与利用情况有了一定的改进,但是应该看到目前土地使用市场仍然有很大的改善空间。一是工业园区的设立门槛还不高,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不少城市,各行各业都设立园区。上到中央部委,下到县市,甚至连很多乡镇、村都设立园区。二是土地闲臵浪费严重,很多地方都把工业园区的设立作为地方政府的政绩,宁可土地抛荒,也要大量征地。所以说,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表面上是土地供应的瓶颈问题,实际上是挖掘资源的潜力和充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问题。当前唯一的出路就是走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
(三)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紧迫任务。导致经济增长的因素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劳动、资本等经济要素投放量的增加,一类是科技进步、规模经济、结构优化、科学管理等引起的生产率的提高。这些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更多的是依靠生产要素大量投入,产值增长很快但投入产出比不高,是一种“粗放式”的增长方式。随着经济发展的深入以及目前国际经济环境的压力,我国的经济增长要从“粗放式增长”转变到“集约式增长”的轨道上来。作为给我国经济增长做出了重大保障的土地,顺应经济增长模式进行转变势在必行。
二、镇江市部分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成功典型经验
针对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这一大课题,近年来,我市各辖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厅的指导和关心下,逐步将土地利用管理的重心转向内部挖潜、盘活存量、走集约用地之路上,紧紧围绕“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这一目标,在加大耕地保护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市场建设,统筹规划各类用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积极开展以推进“三集中”为主题的土地集约利用的尝试和探索。通过强化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控制不合理用地,加快旧城改造,加大村庄整合、老宅基地复垦、农田整理力度,努力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在已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坚持“一手抓建设项目土地集约利用,一手抓农村宅基地土地集约利用”的工作思路,加强管理,因势利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深入持久地做好集约用地这篇文章。各地区都出现了一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先进典型和经验,部分做法如下:
(一)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加大投资强度。前几年,丹徒区工业用地平均投2资强度每亩不足100万元,更有部分查处的违法用地投资强度每亩仅30多万元。近几年来,丹徒区严格把握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2007年全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平均已达每亩258万元,2008年平均达到每亩394万元,又提高了53%。如:落户丹徒新城的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项目用地533亩,投资总额达27.5亿元,每亩投资强度达515万元。今年按照市政府要求,丹徒开发区高资片区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250万元,新城地区不低于300万元,其它地区不低于200万元。丹徒自加压力,对高资片区同样也要求达到300万元,其他地区必须达250万元。此外,对投资3000万以下的项目不单独供地,促进丹徒土地更加高效利用。2008年,全区已投产的工业用地亩均产值达180万元。
(二)突破资源不足瓶颈,积极挖潜存量土地。镇江新区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方面积极挖潜,突破工业发展中土地资源不足的瓶颈,力求让每一寸土地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使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永续发展、长远发展、无限发展。
镇江新区某汽车工业公司在华独资企业,位于镇江新区丁卯片区,系生产汽车零部件企业,年生产门锁65万只,电控器230万只,汽车玻璃窗升降器100万只,全部产品70%外销。该公司总投资2000万美元,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投资强度每亩66.7万美元(460万元/亩),按照原市政府规定的省级开发区投资强度每亩200万元计算,该公司可利用土地72亩,如按现行投资强度300万/亩要求,可用地约46亩,但该企业实际仅用地30亩,节约用地16-42亩。2007年该公司产值和利税分别为9.58亿元和1.99亿元,产值比和利税比分别为3200万元/亩和663万元/亩。该公司为镇江新区率先发展十强企业之一,利税额在十强企业中列第二,但利税比位列第一。
(三)优化村镇建设规划,有序推进土地资源整合。丹阳界牌镇常兴村原有4个自然村,村落分散,废弃河道及道路占地面积较大,土地利用率十分低下的状况,该村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起点编制了《村现代化建设规划》。选择了原占常兴村40%农户的刘家自然村作为新村建设基地,规定需要建房的农户必须一律按规划进新村建房,建新房必须拆旧房。常兴村在发展村级经济的同时,始终坚持一手抓集约利用土地,一手抓土地复垦整理。一是加大对宅基地的复垦。常兴4个自然村拆并时,总共拆除陈旧房屋达500余间,计16000平方米,通过复垦,仅从老宅基地上就获得了百余亩的优质良田。二是加大对老河道、高岗低3洼土地的复垦整理。常兴村先后投入数百万元,填平了百余亩废河道,平整高岗低洼地280亩。三是修建了高标准农田水利和田间路网设施。这部分土地除用于新村、工厂、道路、绿化和公共设施建设外,净增的耕地全部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在有限的960余亩村地上,实现工业用地和耕地的双增长。村办工业用地面积比以前增加了百余亩,但耕地面积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200余亩。目前,常兴村的成功做法受到国土资源部的高度评价,已作为典型向全国进行推广。
(四)加大清理力度,充分利用闲臵土地。近几年,丹徒部分地区土地闲臵现象时有发生。2008年,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利用国家土地督查南京局对我区闲臵土地的督查契机,充分发挥政府行政推动作用,丹徒分局对全区闲臵土地进行了拉网式清理,对闲臵土地进行了全面处臵,其中收回土地2宗,面积339亩;收取闲臵费的土地1宗,面积73亩;盘活闲臵土地5宗,面积395亩;其余土地因政府原因未交地的,已加快拆迁交地,有的项目已经建成。
句容市对企业因不能投资到位进行开发建设的,采取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拍挂出让或转让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项目建设用地进行重新开发利用,去年句容及时收回某酒业有限公司299.51亩土地和某开发区建设总公司土地199.82亩土地,重新招新引资6亿美元,出让给某精密加工机械公司使用。
(五)积极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强化批后监管。根据省、市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项目用地全程跟踪管理制度,建立建设项目用地综合验收制度。2008年以来,丹徒分局积极参与丹徒区所有住宅用地的综合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对少批多用、容积率不符合要求等违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求的,不得参与区综合验收,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后续批准、发证手续,必须完善手续后,才能通过验收,确保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
三、在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们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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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我们要加强土地利用监管,出台建设用地全程管理意见,建立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要对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执行实施全程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地计划、结果及实际开发利用情况等动态信息。要以划拨决定书、出让合同和土地登记资料为依据,对建设项目的用地情况、开工和竣工时间、投资强度等进行跟踪巡查,建立巡查数据库,为加强监管落实长效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在跟踪巡查的基础上,实时查询欠缴出让金、改变规划条件、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的项目,并对该类项目自动预警。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土地使用者按照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规定实施项目建设,防止土地圈而不用。项目必须按规定开工竣工。只有在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才可以持合同和缴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立首次转让土地的核准机制。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土地使用和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要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没有国土资源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者检查核验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臵土地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将企业违法用地、闲臵土地等信息纳入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各级政府要制订鼓励和引导投资者合理利用土地的政策措施,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环保、交通、水利、国土、监察等部门在建设项目立项、工程设计、用地选址、用地预审和规划审查、供地审批、工程审计决算、综合验收等各个相关环节上,都要把集约用地作为报批审查的基本原则贯穿全过程。监管机构和人员,9要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资金投入情况、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违反协议达不到投资强度和建筑密度的,要收回部分土地,重新调剂使用,共同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只有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凝聚合力,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科技手段,才能实现全面监管、长效监管。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市(区)创建活动,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监管与用地计划分配、建设用地审批挂钩,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依法管地、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七)落实责任,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和激励制度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我国将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制定单位gdp占用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实行上一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分级考核,考核结果由国土资源部门定期公布,作为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依据。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工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意义重大,势在必行。首先,对下一级政府的考核,上一级政府每年要下达高水平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管理考核任务,明确责任,对经过考核,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高的地区,要在建设用地上计划安排上给予政策性倾斜,并在安排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挂钩上予以重点支持;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较低的地区,要核减下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严格限制其新增建设用地的扩张。对按照节约集约要求盘活各类存量建设用地的,按照盘活面积给予下一级政府适当奖励。其次,积极开展对项目企业的考核,通过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典型的征集和“节地型”企业创建活动,对经过考核评选出来的“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对项目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重奖,对项目企业扩大再生产投资优先供应土地,需要资金优先推荐给相关银行,优先办理享受国家抵免税政策手续,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促使节约和集约用地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对经过考核,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的企业,要责令纠正,对拒不改正的,要核减用地面积,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