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管理工作报告

花溪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

农村土地流转不仅是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农民的要求,也是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自身发展的需求,更是搞活农村经济发展的生产力,同时也是改变生产关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证明,只要政府积极引导、农村因地制宜、农民自觉参与,土地流转就能“转”出农民的新生活。

一、花溪区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花溪区现辖14个乡(镇)办事处,152个村。耕地面积16.32万亩,人均耕地面积0.87亩。2011年,全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约为5000亩,占全区耕地总面积面积的3.06%,涉及农户1200户,占全区农户总数数的2.2%;

二、土地流转主要形式

1.转包。全区通过转包形式流转土地总面积650余亩,占流转总量的13%。

2.转让。转让这种形式的市场化程度较低,随着农民法律意识和对土地保护意识的提高,我区没有发生以转让形式将土地流转。

3.互换。是土地流转中农民为方便耕作采取最通俗一种方式。目前全区互换流转土地总面积400余亩,占流转总量的8%。

4.出租。出租是当前我区农村土地流转中面积最大、比例最高的一种土地流转形式。是目前比较规范、也为各方所普遍接受的一种符合市场化规律的农村土地流转形式。目前,全区以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总面积约亩,占土地流转总量的79%。

5.入股。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这种形式在我区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目前全区以入股方式进行土地流转的约为50余亩。

三、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一是中介组织流转型。最典型的是花溪湿地公园用地流转,以租用的方式流转农民土地,涉地农民在得到满意的流转费之后,每年还有百余名劳力在园内打工、或者经营,每年园内农户都有较为丰厚的收入。花溪区湿地公园的土地流转是在以村委作为中介,充分征求全村绝大多数农户的意见,实现了千亩以上的集中连片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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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鼓励和支持区域内外农民和投资大户兴办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协会,建立运销队伍、农村经纪人队伍等服务实体把农民和市场连接起来,把农业生产与科技的推广应用结合起来

4、拟建农村土地流转中介评估机构,对土地收益进行土地经营权价格评估,然后进入市场流通,保护好农民的利益

花溪区农业局201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