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镇土地、城建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灵川镇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

法律援助制度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人权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都对法律援助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为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1997年5月26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及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正式成立;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5号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正式生效施行。

灵川镇位于县境中部,为县城所在地,交通便利,有湘桂铁路、国道322线纵贯南北,距桂林国际旅游名城仅5公里,地理位臵得天独厚。全镇下辖12个村委会,123个自然村,4个居委会,农业人口37000多人,总面积118平方公里,2006年全镇工农业生产总值15.16亿元,其中农业产值2.78亿元,同比增长11.01%,工业产值12.38亿元,增长25%;农民人均纯收入3838元。全镇2006年,发放救济粮62040斤。发放救济款91894元。发放城镇低保生活保障金72625元,救助困难群众99户,238人。

一、当前,我镇农村出现的法律援助事项:

一般类型有:赡养、抚养、扶养、婚姻、家庭暴力、邻里间山林、水田,宅基地纠纷和医疗、交通事故,以及因公共基础设施和其他项目开发对农村土地的征用、拆迁中对农民权利侵害产生的纠纷;

突出类型有。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工资报酬被拖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二、目前,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是生活比较贫困的群众和一些特殊社会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心应该放在农村,援助对象的重点要针对农民,原因有以下三点:

1、农村的贫困人口多

农村的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农民的人均

1收入都是比较低的,经济的落后使得教育水平无法提高,从而导致农民整体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精神道德素质不高。有很大一部分前来咨询的农民都不愿意诉讼解决。通过调查发现,其中有因为怕伤和气的,有认为打官司很没面子,而大部份的人是由于家里穷不愿意再额外拿出一笔钱去打官司。随着物价的上涨以及诉讼成本的提高,这个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2、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案件多

由于历史习惯、观念意识、经济发展等诸多原因的影响,发生在农村或农民身上的案件有许多属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比如,在农村,每个家庭普遍都有两个孩子以上,孩子多导致家庭贫困,孩子长大成家后,由于文化素质不高或因为贫困、子女之间的矛盾就产生了对老人的赡养问题。另外,现在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就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条件恶劣及安全措施不当导致农民工因工受伤的情况层出不穷,在大多数情况下农民工是无助的,这时候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无疑是雪中送炭。

3、在农村加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可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产生法律宣传的效应,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在农村接受法制宣传的机会要比城市低得多,相当多的农民对法律知之甚少,对诉讼敬而远之。而农村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村与村之间联系很多,李家出了什么事,过几天全村甚至外村都会听说。因此,切实地为农民办几件实事比单纯进行法制宣传的效果要好,因为当事人回去会向其他人讲述自己的事情,其他人在听的过程中不仅了解到一些法律法规知识,而且还对此深信不疑,他们再去向另外一些人讲述,这样在无形中就提高了农民对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在农村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让广大农民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可以扩大影响,消除一些农民认为法律遥不可及的偏见,改变农民对法律、诉讼的一些认识,提高农民知法、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从而提升农民整体素质,减少因农民不懂法而吃亏上当的情况的发生。

三、现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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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切身利益做出更加巨大的贡献。

4、加大投入,让农民“靠”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该加大对法律援助的投入,使更多的人能够得到法律援助。在将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农村贫困地区以乡镇为单位设臵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工作站配备2-3名公职律师,由法律援助机构每月为公职律师发放工资,公职律师负责本乡镇的法律援助工作,免费办理咨询、代书等非诉法律事务并承办本乡镇范围内的法律援助案件,这样就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使更多的农民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真正做到让农民“靠”法律援助。